该基金精选具有明显价值、成长风格特征且具备估值优势的股票,构建投资组合,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健增值,属于中高风险、中高预期收益的基金。
| 费率结构 |
认购费率 |
认购费率表 |
认购金额(含认购费) |
认购费率 |
M<100万 |
1.2% |
100万≤M<500万 |
1.0% |
500万≤M<1000万 |
0.5% |
M≥1000万 |
1000元/笔 |
认购确认时间: T+2 |
| 申购费率 |
申购费率表 |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
申购费率 |
M<100万 |
1.5% |
100万≤M<500万 |
1.2% |
500万≤M<1000万 |
0.8% |
M≥1000万 |
1000元/笔 |
申购确认时间:T+2 |
| 赎回费率 |
赎回费率表 |
持有期限 |
赎回费率 |
Y<1年 |
0.5% |
1年≤Y<2年 |
0.25% |
Y≥2年 |
0 |
赎回回款时间:T+7 |
| 转换费率 |
暂无 |
| 托管费率 |
0.25% |
| 管理费率 |
1.5% |
| 销售服务率 |
暂无 |
| 金额限制 |
认购限制 |
投资者场内认购时,每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元,同时每笔认购金额必须是100的整数倍,且单笔认购最高不超过99,999,900 元;
投资者场外认购时,即通过本基金的直销机构及场外代销机构认购时,均不设定首次认购最低金额和追加认购最低金额限制。 |
| 申购限制 |
投资者场内申购时,每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 元,同时每笔申购金额必须是100的整数倍,且单笔申购最高不超过99,999,900 元;
投资者场外申购时,即通过本基金的直销机构及场外代销机构申购时,均不设定首次申购最低金额和追加申购最低金额限制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
| 最低赎回份额 |
本基金不设场外单笔最低赎回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场内赎回时,赎回份额必须是整数份额,并且每笔赎回最大不超过99,999,999 份基金份额。 |
| 最低转换份额 |
暂无 |
| 计算公式 |
认购份额计算公式 |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本金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利息折算份额=有效认购资金的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份额=本金认购份额 ++利息折算份额 |
| 申购份额计算公式 |
申购价格=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净 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 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价格 |
| 赎回金额计算公式 |
赎回价格=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赎回价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
| 转换份额计算公式 |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登记结算机构办理登记结算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
收益分配: |
(一)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二)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三)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四)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五)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次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50%。若基金合同当年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六)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权益登记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七)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
(八)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税收: |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的各类纳税主体(包括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
基金单位面值: |
1.00元人民币 |
会计期间: |
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
基金管理人: |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