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只以公司债、企业债和金融债为主要投资对象的债券型基金即将面世。日前,从工银瑞信基金公司获悉,该公司旗下第八只基金产品——工银瑞信信用添利债券型基金正式获批,将于近期发起募集。
此次获批的信用添利债券基金是工银瑞信继工银强债基金之后推出的第二只债券型基金。区别于工银强债和市场上其他债券型基金,该产品最大的特点是以公司债、企业债和金融债为主要投资对象,同时延续了工银强债基金“债券+新股”的投资方式,在保持债券基金低风险特征的同时,更兼顾了产品综合收益水平。据介绍,公司债、企业债和金融债等非政府机构发行的债券属于“信用类债券产品”,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未来前景十分广阔,通过投资这类产品,控制信用风险,可相应增加债券基金的收益水平。流动方面的瓶颈。
| 费率结构 |
认购费率 |
认购费率表(A类) |
认购金额(M) |
认购费率 |
M<100万 |
0.6% |
100万≤M<300万 |
0.4% |
300万≤M<500万 |
0.2% |
M≥500万 |
每笔1000元 |
认购确认时间: 申请是否有效以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 |
| 申购费率 |
申购费率表(A类 前端收费) |
申购金额(M) |
申购费率 |
M<100万 |
0.8% |
100万≤M<300万 |
0.5% |
300万≤M<500万 |
0.3% |
M≥500万 |
每笔1000元 |
申购确认时间:T+2 |
| 赎回费率 |
赎回费率表(A类) |
持有期限 |
赎回费率 |
Y<30天 |
0.2% |
30< Y<1年 |
0.1% |
1年≤Y<2年 |
0.05% |
2年≤Y |
0 |
赎回回款时间:T+3 |
| 转换费率 |
另行规定并公告 |
| 托管费率 |
0.2% |
| 管理费率 |
0.6% |
| 销售服务率 |
0.40% |
| 金额限制 |
认购限制 |
代销机构
认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元人民币,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限
直销机构
首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已在直销机构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上述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
|
| 申购限制 |
代销机构
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
直销机构
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已在直销机构有申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 |
| 最低赎回份额 |
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000份基金份额 |
| 最低转换份额 |
另行规定并公告 |
| 计算公式 |
认购份额计算公式 |
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计算方法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B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计算方法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
| 申购份额计算公式 |
A类基金份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
B类基金份额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当日B类基金份额净值 |
| 赎回金额计算公式 |
A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净赎回金额为赎回金额扣减赎回费用。其中,
赎回金额=赎回份数×赎回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金额-赎回费用
B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净赎回金额为赎回金额扣减赎回费用。其中,
赎回金额=赎回份数×赎回当日B类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金额-赎回费用 |
| 转换份额计算公式 |
另行规定并公告 |
收益分配: |
1.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B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4.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
5.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4次,每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年度可分配收益的80%;
6.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7.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8.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9.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上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10.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税收: |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的各类纳税主体(包括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
基金单位面值: |
1.00元人民币 |
基金份额净值: |
T日基金份额净值=T日基金资产净值/T日发行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并在T+1日公告 |
基金份数的计算: |
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
会计期间: |
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
基金管理人: |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