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金投资于具有价格优势的固定收益类品种以获取稳定回报;同时还将0—20%左右资产进行以绝对收益为导向的股票投资,在获取相对稳定收益的基础上,力争获得超额收益。
本基金通过利率策略、类属配置策略和券种选择策略进行组合的优化配置,同时通过动态增强策略提高收益水平,力求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得持续稳定的投资收益。
| 费率结构 |
认购费率 |
认购费率表 |
认购金额(M) |
认购费率 |
M<50万 |
0.6% |
50万≤M<250万 |
0.4% |
250万≤M<500万 |
0.2% |
M≥500万 |
每笔1000元 |
认购确认时间: T+2 |
| 申购费率 |
申购费率表 |
申购金额(M) |
申购费率 |
M<50万 |
0.8% |
50万≤M<250万 |
0.5% |
250万≤M<500万 |
0.3% |
M≥500万 |
每笔1000元 |
申购确认时间:T+2 |
| 赎回费率 |
赎回费率表 |
持有期限 |
赎回费率 |
N<30天 |
0.3% |
30天≤N<1年 |
0.1% |
1年≤N<2年 |
0.05% |
N≥2年 |
0 |
赎回回款时间:T+7 |
| 转换费率 |
另行规定并公告 |
| 托管费率 |
0.2% |
| 管理费率 |
0.6% |
| 销售服务率 |
0 |
| 金额限制 |
认购限制 |
代销机构
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
直销机构
最低金额为500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万元 |
| 申购限制 |
代销机构
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
直销机构
最低金额为500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万元 |
| 最低赎回份额 |
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000份基金份额 |
| 最低转换份额 |
转换的最低份额为200份基金份额 |
| 计算公式 |
认购份额计算公式 |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
| 申购份额计算公式 |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T 日基金份额净值 |
| 赎回金额计算公式 |
赎回总额=赎回份数×T 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
| 转换份额计算公式 |
另行规定并公告 |
收益分配: |
1 、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3 、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4 、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 次,每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收益的
50%;
5 、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6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
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
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7 、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8 、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9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税收: |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的各类纳税主体(包括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
基金单位面值: |
1.00元人民币 |
基金份额净值: |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计算日发行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 |
基金份数的计算: |
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
会计期间: |
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
基金管理人: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