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特点
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为60-80亿份,规模控制的具体方案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封闭期届满,基金规模不受募集份额总额上限的限制。 基金封闭期是指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基金开始办理赎回业务的期间,本基金封闭期为1年。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1南方盛元创新型基金主要投资红利股票,在封闭期内的股票投资的最高比例可以达到100%。
2、南方盛元创新型基金在一年的封闭期内引入了管理人业绩激励机制,设定较低的基础管理费1%,低于目前股票型基金1。5%的普遍费率。只有当该基金的投资业绩大幅超越沪深300指数增长率时,在这种情形下,投资者可以在支付少量成本的基础上获取较额外成倍更高的收益。
3、针对投资特点设计了详细的分红安排,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每季度分红一次,力争提供稳定的红利回报。
4、不上市交易、封闭期为一年。这样既可以完全规避基金规模变化带来的投资流动性风险,同时也没有折价的顾虑。在一年封闭期间,由于基金经理无需被动持有大量现金来应对赎回,可以避免因规模巨大波动对基金业绩提升的制约。 另一方面可以在市场形势较好时将100%的资产用于有增长潜力的资产,以争取为持有人获取更大回报。6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认购基金份额:为体现与投资人风险共担的原则,基金管理人募集期内将用不低于6,000万元的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将严格遵守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全文]
二、发行期限:
1、发行日期:2008年2月18日至2008年3月18日
2、封闭日期:基金封闭期是指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基金开始办理赎回业务的期间,本基金封闭期为1年。
三、费率计算:
| 费率结构 |
认购费率 |
前端收费认购费率表 |
购买金额(M) |
认购费率 |
M<100万 |
1.2% |
100万≤M<500万 |
0.8% |
500万≤M<1000万 |
0.2% |
M≥1000万 |
每笔1000元 |
后端收费认购费率表 |
持有期限(N) |
认购费率 |
1年≤N<2年 |
1.5% |
2年≤N<3年 |
1.2% |
3年≤N<4年 |
0.8% |
4年≤N<5年 |
0.4% |
N≥5年 |
0 |
认购确认时间: T+2日 |
| 申购费率 |
前端收费申购费率表 |
购买金额(M) |
申购费率 |
M<100万 |
1.5% |
100万≤M<500万 |
0.9% |
500万≤M<1000万 |
0.3% |
M≥1000万 |
每笔1000元 |
后端收费申购费率表 |
认购金额(含认购费) |
申购费率 |
N<1年 |
1.8% |
1年≤N<2年 |
1.5% |
2年≤N<3年 |
1.2% |
3年≤N<4年 |
0.8% |
4年≤N<5年 |
0.4% |
N≥5年 |
0 |
|
| 赎回费率 |
赎回费率表 |
| 申请份额持有时间(N) |
赎回费率 |
N<1年 |
0.5% |
1年≤N<2年 |
0.2% |
N≥2年 |
0 |
赎回回款时间:T+7 |
| 转换费率 |
—— |
| 托管费率 |
0.25%年 |
| 管理费率 |
基础管理费1.0%年,封闭期届满转型为开放式基金后1.5%年 |
| 销售服务率 |
—— |
| 金额限制 |
认购限制 |
最低金额均为1,000元 |
| 申购限制 |
|
| 最低赎回份额 |
|
| 最低转换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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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算公式 |
认购份额计算公式 |
前端认购费用
净认购金额 = 认购金额/(1+前端认购费率)
前端认购费用 = 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后端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当投资者提出赎回时,后端认购费用的计算方法为:
后端认购费用=赎回份额×认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后端认购费率 |
| 申购份额计算公式 |
前端申购费用
净申购金额 = 申购金额/ (1+前端申购费率)
前端申购费用 = 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 = 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后端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当投资者提出赎回时,后端申购费用的计算公式为:
后端申购费用=赎回份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后端申购费率 |
| 赎回金额计算公式 |
前端认/申购费用
赎回费用=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后端认/申购费用
后端申购费用=赎回份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后端申购费率
赎回费用=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 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后端申购费用-赎回费用 |
| 转换份额计算公式 |
另行公告 |
强制性分红: |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在满足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季度至少分红一次,每年最多分配12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已实现收益的90%;
3.本基金封闭期内只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
4.封闭期届满后,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5.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6.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7.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上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8.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9.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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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 |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的各类纳税主体(包括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
基金单位面值: |
1.00元人民币 |
基金份额净值: |
T日的基金单位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法精确到0.0001元,舍去部分归属基金资产,并于T+1日公告 |
基金份数的计算: |
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
会计期间: |
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
基金管理人: |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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