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特点
80%以上资产投资于高品质债券,谋求稳健增长
·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等)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0%以上。
·股票投资仅限于参与新股申购和可转债转股获得的股票,不从二级市场购买股票或权证。
·新股申购在上市后持有时间不超60个交易日,最大程度降低风险。
积极参与新股申购,增添盈利机会
·在进行债券投资的同时,积极参加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在承受较低风险的同时获取较高收益;
·兼顾网上申购和网下配售,提高中签率,获取最大的新股超额收益。
重点投资公司债,企业债等高息票率债券,获取相对普通债券投资的超额收益
·以高息票率债券(如企业债、公司债、企业短期融资券、次级债等)为主要投资对象,在债券基金品种中属于风险收益程度较高的产品;
·通过使用公司自行研发的企业债信用评级体系,对投资标的的资质进行细致科学的量化研究分析,根据信用评级综合评分,筛选出可投资级别的债券进行投资。
·企业债、公司债等市场发展潜力较大,截至2008年1月,企业债(含公司债)较2007年1月增长184%,较2006年1月增长4733%,其中公司债较2007年1月增长286%,较2006年1月增长8400%。
二、发行期限:
1、发行日期:为2008年3月3日起至2008年4月3日
2、封闭日期:不超过三个月
3、申购日期: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最迟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开放赎回公告中规定。
4、赎回日期: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三、费率计算:
| 费率结构 |
认购费率 |
A类基金份额前端认购费率表 |
认购金额(含认购费) |
A类基金份额前端认购费率 |
50万元以下 |
0.6% |
50万元(含)至100万元 |
0.5% |
100万元(含)至200万元 |
0.4% |
200万元(含)至500万元 |
0.2% |
500万元(含)以上 |
1000元 |
B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率表 |
持有时间 |
B类基金份额后端认购费率 |
1年以内(含) |
0.8% |
1年至3年(含) |
0.5% |
3年至5年(含) |
0.2% |
5年以上 |
0.0% |
认购确认时间: |
| 申购费率 |
A类基金份额前端申购费率表 |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
A类基金份额前端申购费率 |
50万元以下 |
0.8% |
50万元(含)至100万元 |
0.6% |
100万元(含)至200万元 |
0.5% |
200万元(含)至500万元 |
0.3% |
500万元(含)以上 |
1000元 |
B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率表 |
持有时间 |
B类基金份额后端申购费率 |
1年以内(含) |
1.0% |
1年至3年(含) |
0.6% |
3年至5年(含) |
0.4% |
5年以上 |
0.0% |
申购确认时间:T+2 |
| 赎回费率 |
赎回费率表 |
持有期限 |
A/B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
1年以内(含) |
0.1% |
1年至2年(含) |
0.05% |
2年以上 |
0.0% |
赎回回款时间:T+7 |
| 转换费率 |
另行公告 |
| 托管费率 |
0.2% |
| 管理费率 |
0.6% |
| 销售服务率 |
本基金A类和B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4%年费率计提 |
| 金额限制 |
认购限制 |
直销中心接受首次认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00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0元;已在直销中心有认购或申购过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认购业务的不受直销中心最低认购金额的限制,认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 元。本基金直销中心单笔认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各代销网点接受认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本基金场内每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同时每笔认购金额必须是100元的整数倍, 单笔认购最高不超过99,999,900元。 |
| 申购限制 |
代销机构 场外申购时,代销网点每个账户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 元
直销机构 直销中心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0元
场内申购时,每笔申购金额最低为1000元人民币,同时每笔申购必须是100元的整数倍,并且单笔申购最高不超过99,999,900元。 |
| 最低赎回份额 |
场外赎回时,赎回的最低份额为50 份基金份额;
场内赎回时,赎回的最低份额为50 份基金份额,同时赎回份额必须是整数份额,并且单笔赎回最多不超过99,999,999份基金份额。 |
| 最低转换份额 |
另行公告 |
| 计算公式 |
认购份额计算公式 |
① 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
认购总金额=申请总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总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总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认购总金额-认购费用+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② B类基金份额的认购
认购总金额=申请总金额
认购份额=(认购总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③ C类基金份额的认购
认购总金额=申请总金额
认购份额=(认购总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
| 申购份额计算公式 |
(1)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申购总金额=申请总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总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总金额-净申购金额
(2)B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申购总金额=申请总金额
申购份额=
当投资人提出赎回时,后端认购费用的计算方法为:
后端申购费用=赎回份额×T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后端申购费率
(3)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申购总金额=申请总金额
申购份额=申购总金额/T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 |
| 赎回金额计算公式 |
(1)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
赎回费用=赎回份额×T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T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2)B类基金份额的赎回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T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
后端认(申)购费用=赎回份额×认(申)购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后端认(申)购费率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后端认(申)购费用-赎回费用
(3)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
赎回金额=赎回份数×赎回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 |
| 转换份额计算公式 |
另行公告 |
收益分配: |
1、由于本基金A类和B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基金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年度可分配收益的90%;
4、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红利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6、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B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除息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持有A/B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选择红利再投资,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前端申购费或后端申购费。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人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登记结算机构将以其处理的最后一次分红方式为准;
7、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8、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上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9、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初始面值;
10、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两次;
11、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税收: |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的各类纳税主体(包括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
基金单位面值: |
1.00元人民币 |
基金份额净值: |
T日的基金单位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法精确到0.0001元,舍去部分归属基金资产,并于T+1日公告 |
基金份数的计算: |
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
会计期间: |
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
基金管理人: |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