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希望债券基金这是中国证监会于去年12月放开新基金审批以来放行的第4只债券型基金,也是华夏基金继华夏债券以及华夏现金增利之后的第三只固定收益类产品。该基金将80%以上的资产投资于债券类金融工具,实现组合较低的波动性,剩下的不超过20%的资产将参与新股申购及二级市场绩优个股投资,这也成为近期市场的一大亮点。。
债券分析师预期,未来两年的债券型基金的年化收益率有望达到8%~10%。此外,新股申购是一种风险较低、回报较高的有效投资策略。据统计,2007年沪深两市新股申购平均年化收益率约为16%。
在具体的投资策略上,华夏基金公司称,该基金的债券投资策略是在保持组合低波动性的前提下,运用多种积极管理增值策略,追求绝对回报。绝对回报投资组合的目标在于资本金保值、持续性地以绝对正回报的方式实现增值;基金的股票投资比例上限不超过20%,一般情况下保持在10%左右,以便控制市场波动风险。随着股票市场的波动,管理人还将采取风险预算策略,在市场上涨幅度较大时止赢,在市场下跌较快时止损,以追求绝对回报为目标。
| 费率结构 |
认购费率 |
认购费率表(认购A类基金份额时需交纳前端认购费) |
认购金额(含认购费) |
前端认购费率 |
100万元以下 |
0.8% |
100万≤M<500万 |
0.6% |
500万≤M<1000万 |
0.3% |
M≥1000万 |
每笔1000元 |
认购确认时间: 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确认情况和有效认购份额。 |
| 申购费率 |
申购费率表(认购A类基金份额时需交纳前端认购费) |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
前端申购费率 |
M<100万 |
1% |
100万≤M<500万 |
0.8% |
500万≤M<1000万 |
0.5% |
M≥1000万 |
每笔1000元 |
申购确认时间:T+1 |
| 赎回费率 |
赎回费率表 |
持有期限 |
赎回费率 |
N<30天 |
0.1% |
M≥30天 |
0 |
赎回回款时间:T+7 |
| 转换费率 |
另行规定并公告 |
| 托管费率 |
0.2% |
| 管理费率 |
0.7% |
| 销售服务率 |
0.3% |
| 金额限制 |
认购限制 |
认购以金额申请。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认购款项。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份额,每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00元。认购申请受理完成后,投资者不得撤销 |
| 申购限制 |
投资者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00元(含申购费)。 |
| 最低赎回份额 |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0.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0.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
| 最低转换份额 |
另行规定并公告 |
| 计算公式 |
认购份数计算公式 |
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均为1.00元。
1、当投资者选择认购A类基金份额时,认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1)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认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前端认购费率)
前端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数=(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1.00元
(2)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认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前端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前端认购费用
认购份数=(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1.00元
2、当投资者选择认购C类基金份额时,认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份数=(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1.00元 |
| 申购份额计算公式 |
1、申购份数的计算
(1)当投资者选择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申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①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申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前端申购费率)
前端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
②申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申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前端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前端申购费用
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
(2)当投资者选择申购C类基金份额时,申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份数=申购金额/申购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 |
| 赎回金额计算公式 |
(1)当投资者赎回A类基金份额时,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金额=赎回份数×T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金额-赎回费用
(2)当投资者赎回C类基金份额时,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金额=赎回份数×T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金额-赎回费用 |
| 转换份额计算公式 |
另行规定并公告 |
收益分配: |
1、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不同类别的基金份额在收益分配数额方面可能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可对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同一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可供分配收益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红利发放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4、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5、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6、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税收: |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的各类纳税主体(包括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
基金单位面值: |
1.00元人民币 |
基金份额净值: |
T日的基金单位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法精确到0.0001元,舍去部分归属基金资产,并于T+1日公告 |
基金份数的计算: |
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
会计期间: |
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
基金管理人: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