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计划概况
委托人 : 自然人、法人,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受托人 : 云南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信托资金管理和运用 : 主要用于受让 星星集团浙江水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 水晶光电 " ) 的股权,为受益人谋取收益。
信托计划规模 : 人民币 770 万元 ,信托合同不得超过 200 份 (含 200 份)。
信托计划的成立 : 在信托计划推介期内, 募集资金达到 770 万元, 受托人可以宣布信托计划成立 。
信托资金要求 : 单份信托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 万元 ,并按 1 万元的整数倍增加 。
信托期限 : 18 个月,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计算 。
稳健型信托预期年收益率 : 5.5 %
高收益
预期 5.5 %的 年 收益 率 ,远远超过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及国债收益。
金融产品 |
本信托计划 |
一 年期银行存款 |
200 6 年 ( 第五期) 国债 |
年收益率 |
预期 5.5% |
2.52 % ( 税后 2. 016 %) |
3. 39 % |
投资期限 |
18 个月 |
一 年 |
三 年 |
低风险
充分的担保承诺条款
―― 上海纳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对本信托计划提供担保并承诺 :当信托计划终止且信托计划收益率低于年收益率 5.5. %时, 则上海纳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按不低于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本金及根据信托合同约定的预期年收益率 5.5 %计算的收益之和的价款 ,受让本信托计划持有的水晶光电 之股权收益权。
信托财产管理严格
——受托人依照《信托法》有关规定, 受托人为信托计划资金设立银行专用账户,即信托账户,与受托人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
销售原则:
预约推介、统一签约;金额优先、时间优先;同等金额老客户优先
代理银行 :
中信银行昆明分行
特别声明:
本资料仅作为产品推介说明之用,不构成法律承诺。
信托合同、合同计划书、风险 申明书 方为具备法律效力的正式文件。
云南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 南屏街 4 号 云南信托大厦 A 座 33 楼市场部
咨询电话: 0871- 3 177776 3151388
传真 : 0871- 3102361
风险提示:本资料仅作为推介之用,不作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文件。详情请参阅本信托计划的信托合同、信托计划书、风险申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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