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特点 集中申购期间,本基金销售规模上限为120亿元(不含集中申购资金产生的利息)。
根据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的分类体系,易方达科讯基金一级分类和二级分类都属于股票型基金,并且是标准股票型基金,股票投资比例在60%-95%。
作为一只到期“封转开”转型而来的“新基金”,易方达科讯基金在转型之后与原基金有了较大的进化,主要体现在投资的目标和投资策略上。
该基金投资目标已经变为“根据市场环境变化,综合运用多种投资策略,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这一目标更加简洁、更加灵活、更加实际,更加能适合现在的市场新环境、新形势。
基金投资策略变化较大,转型前的基金科讯最高股票投资比例为80%,并且对微观上市公司也有很多限制,例如股票具有较大的流通市值,企业息前税后投资资金回报率大于企业的加权资金平均成本。
转型后易方达科讯基金的股票最高投资比例从80%上升到95%,并且取消了各种微观限制。既通过大类资产配置比例明确了自身市场准确定位,又在具体运作方面更加注重从宏观方面来俯瞰市场,自上而下,有节奏地进入到具体的中观层面、微观层面。在扩大基金有效运作空间的同时,提高了基金抗风险能力和收益预期。 根据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的统计,截至今年12月14日,基金科讯“过去一年”、“过去二年”、“过去三年”净值增长率分别为141.37%、380.8%和365.53%,在同类基金绩效排名分别为第15、第10和第9,在以上三个时间区间的综合绩效星级评价均被银河证券评定为四星级基金,总体绩效表现情况良好。良好的历史业绩,为未来的“新基金”提供了良好的业绩参照。
二、发行期限:
1、发行日期:2007年12月24日至2008年1月22日
2、申购与赎回开始时间: 在集中申购期内只开放申购,不开放赎回。
集中申购期结束后,本基金可暂停办理申购和赎回,暂停期间不超过1个月。暂停结束后,本基金将开放申购、赎回。
三、费率计算:
| 费率结构 |
集中申购费率 |
集中申购费率表 |
集中申购金额(M) |
集中申购费率 |
100万以下 |
1.5% |
100万(含)-500万 |
1.2% |
500万(含)-1000万 |
0.3% |
1000万(含)以上 |
每笔1000元 |
集中申购确认时间: T+1 |
| 申购费率 |
申购费率表 |
申购金额(M) |
申购费率 |
100 万以下 |
1.5% |
100 万 ( 含 )-500 万 |
1.2% |
500 万 ( 含 )-1000 万 |
0.3% |
1000 万(含)以上 |
每笔1000元 |
申购确认时间:T+2 |
| 赎回费率 |
赎回费率表 |
持有期限 |
赎回费率 |
1年以下 |
0.5% |
1年(含1年)至2年 |
0.25% |
2年以上(含2年) |
0 |
赎回回款时间:T+7 |
| 转换费率 |
另行规定并公告 |
| 托管费率 |
2.5‰ |
| 管理费率 |
1.5% |
| 销售服务率 |
另行规定并公告 |
| 金额限制 |
集中申购限制 |
通过代销机构或公司网上交易系统
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均为1,000元
通过直销柜台
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以上金额含申购费) |
| 申购限制 |
通过代销机构或公司网上交易系统 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均为1,000元
通过直销柜台
通过直销柜台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50,000元人民币,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00元人民币。(以上金额含申购费) |
| 最低赎回份额 |
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000份基金份额 |
| 最低转换份额 |
另行规定并公告 |
| 计算公式 |
集中申购份额计算公式 |
基金集中申购采用金额申购的方式。基金的集中申购确认金额包括净集中申购确认金额和集中申购费用。计算公式为:
净集中申购金额=集中申购金额/(1+集中申购费率)
集中申购费用=集中申购金额-净集中申购金额,对于1000万元(含)以上的集中申购适用绝对数额的申购费金额
集中申购份额 = (净集中申购金额+利息)/ 1.0000元
|
| 申购份额计算公式 |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
| 赎回金额计算公式 |
本基金的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额扣减赎回费用,其中:
赎回总额=赎回数量?T日基金份额资产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
| 转换份额计算公式 |
另行规定并公告 |
收益分配: |
(1)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指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前一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
(2)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基金当期收益先弥补上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4)如果基金当期出现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5)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份基金份额的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6)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十二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7)原基金科讯终止上市后, 基金注册登记人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更换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份额持有人需要对原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和重新登记,方可通过其办理确权业务的相关销售机构办理赎回等业务。在投资者办理确权登记之前,如本基金进行收益分配,则未办理确权手续的基金份额产生相应的基金权益将以红利再投资方式进行处理,分红后基金份额继续托管在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注册中心,直至投资者办理确权登记。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税收: |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的各类纳税主体(包括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
基金单位面值: |
1.00元人民币 |
基金份额净值: |
T日的基金单位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法精确到0.0001元,舍去部分归属基金资产,并于T+1日公告 |
基金份数的计算: |
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
会计期间: |
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
基金管理人: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