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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 >产品信息> 天津市福浩实业有限公司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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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计划名称: |
天津市福浩实业有限公司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发行机构: |
天津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发行规模: |
2000万元 |
推出时间: |
2006年12月28日 |
信托方式: |
贷款 |
预期年收益率: |
4.2% |
投资领域: |
工矿企业 |
发
行 地: |
天津 |
信托期限: |
2年 |
| 资金运用方式: |
信托资金由受托人贷款给全柴集团。
向天津市福浩实业有限公司发放贷款,用于该企业的流动资金周转,以获取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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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认购价格: |
人民币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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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点评 |
| 种类: |
贷款类 |
| 正文: |
信托计划介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天津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隆重推出天津市福浩实业有限公司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信 托 期 限: 二年
2、预计年收益率:税前 4.2%
3、金 额 起 点:人民币 8万元(并可按人民币1万元的整数倍增加)
4、计 划 规 模: 2000万元
5、资 金 运 用:向天津市福浩实业有限公司发放贷款,用于该企业的流动资金周转,以获取收益。
6、发 行 范 围:委托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计划募集遵循“预约优先,金额优先”的原则。
7、收 益 分 配:本信托计划的信托收益采取货币资金分配方式。受托人于信托收益分配日将第一年的信托收益支付给受益人,直接划入受益人指定的银行帐户内。信托期满后,受托人将最后一年信托收益与信托资金一并支付给受益人。
8、收 款 日 期:2006 年12月28日至 2007年1月27日。推介期内,如信托资金募集规模提前完成或签订《信托合同》达到200份,信托计划可提前成立。
9、收 款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佟楼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西支行
注:代理收款银行承担代理资金收付责任,不承担信托投资风险。
10、托 管 银 行:本信托计划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担任托管人。
注:托管人只履行托管职责,不承担信托投资风险。
信托产品特点
1、 稳健的投资渠道:借款人天津市福浩实业有限公司以销售收入作为贷款的还款来源,由天津市盈通物资有限公司为贷款做保证担保。本信托计划既使投资者获取稳健的投资,又使投资者享有超值的回报。
2、 项目运作方式为封闭运作,专户管理,信托财产得以有效管理和控制。
3、 受托人建立健全了完备的项目运作、预警监控系统,可以保障信托计划正常管理运作。
项目简介
1、借款人 ---天津市福浩实业有限公司隶属于天津市物资集团总公司,成立于2000年2月,注册资金7533万元。其中物资集团出资7000万元(占93%),天津市木材四公司出资533万元(占7%)。几年来该公司不断调整经营结构,扩大市场份额,已从经营初期单一的木材加工,发展成多品种的商品销售、物资流通的经营模式。2005年,该公司总资产达3.8亿元,年销售收入达6.29亿元,实现净利润435万元,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2、担保人 ---天津市盈通物资有限公司为此笔贷款作保证担保。天津市盈通物资有限公司系天津市物资集团直属大型物资综合供销企业。该公司拥有存储仓库和铁路专线,获得国家级商品流通代理商资格,已形成统一进货、专业经营、整体管理的商业运作模式。主要经营金属材料、化轻材料、煤炭焦碳、机电产品、机械电子设备。2001、2002连续两年评为“天津市商贸流通百强企业”前20强,2004、2005年为天津市百强企业。其注册资金1.13亿元。2005年,该公司总资产达5.6亿元,所有者权益1.5亿元,年销售收入达31亿元,实现净利润1104万元,具有担保能力。
信托公司简介
天津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国内最早的信托投资机构之一。注册资本金14.25亿元人民币,天津市财政局和中国节能投资公司并列为第一大股东,现公司受托管理资产规模达100余亿元人民币。
公司本着“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的经营理念,坚持以“对客户负责,对社会负责”的企业精神,行使“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基本职能, 多年来,一直奉行稳健的经营原则,建立了严密的信托投资决策制度、风险管理控制制度,可为投资者提供高水平的理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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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期年收益率: |
税前 4.2% |
| 最低认购金额: |
人民币 8万元(并可按人民币1万元的整数倍增加) |
风险提示:本资料仅作为推介之用,不作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文件。详情请参阅本信托计划的信托合同、信托计划书、风险申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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