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金的前身基金普华、基金普润业绩优异,双双被中国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评为五星级★★★★★封闭式基金;在第四届中国基金业“金牛奖”评选中,基金普华荣获“2006年度封闭式金牛基金”称号。
| 费率结构 |
集中申购费率 |
集中申购费率表 |
集中申购金额(含集中申购费) |
集中申购费率 |
M<100万 |
1.2% |
100万≤ M<500万 |
1.0% |
500万≤ M<1000万 |
0.8% |
M ≥1000万 |
1000元/笔 |
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应按照场外申购费率设定投资者的场内申购费率(本基金集中申购期内暂不开放场内申购)
集中申购确认时间: T+2 |
| 申购费率 |
申购费率表 |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
申购费率 |
M<100万 |
1.5% |
100万≤ M<500万 |
1.2% |
500万≤ M<1000万 |
1.0% |
M ≥1000万 |
1000元/笔 |
申购确认时间: |
| 赎回费率 |
赎回费率表 |
持有时间(Y) |
赎回费率 |
Y<1年 |
0.5% |
1年≤Y<2年 |
0.25% |
Y≥2年 |
0 |
场内赎回费率:0.5%
赎回回款时间:T+7 |
| 转换费率 |
暂无 |
| 托管费率 |
2.5‰ |
| 管理费率 |
1.5% |
| 销售服务率 |
无 |
| 金额限制 |
集中申购限制 |
代销机构 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
直销机构 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50 万元 |
| 申购限制 |
代销机构 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
直销机构 首次最低金额为50万元 |
| 最低赎回份额 |
最低余额为100份基金份额 |
| 最低转换份额 |
暂无 |
| 计算公式 |
集中申购份额计算公式 |
场外集中申购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
| 申购份额计算公式 |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
| 赎回金额计算公式 |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数×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
| 转换份额计算公式 |
暂无 |
收益分配: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50%;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场内认购、申购和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投资者不能选择其他的分红方式,具体权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交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4、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5、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6、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7、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税收: |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的各类纳税主体(包括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
基金单位面值: |
1.00元人民币 |
基金份额净值: |
T日的基金单位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法精确到0.0001元,舍去部分归属基金资产,并于T+1日公告 |
基金份数的计算: |
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
会计期间: |
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
基金管理人: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