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夏蓝筹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兴科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
2007年4月2日,兴科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大会讨论通过了兴科基金转型议案,内容包括兴科基金由封闭式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调整存续期限,终止上市,调整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以及修订基金合同等。依据中国证监会2007年4月13日证监基金字[2007]107号文核准,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依据持有人大会决议,基金管理人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基金终止上市,自2007年4月24日基金终止上市之日起,原《兴科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华夏蓝筹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基金正式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调整为无限期,基金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调整,同时基金更名为“华夏蓝筹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
基金>产品信息>华夏蓝筹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的华夏蓝筹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其基本情况如下:
基金名称: |
华夏蓝筹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进入基金天下社区产品专贴交流 |
基金简称: |
华夏蓝筹 |
批准机关及文号: |
中国证监会 证监基金字[2007]107号文核准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基金 契约型上市开放式基金 |
基金代码: |
16031 |
投资目标: |
追求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健、持续增值 华夏蓝筹核心基金采用“核心-卫星策略”,将核心股票资产投资于行业领先的大盘蓝筹股,在较低风险下实现资产的稳健增值;资产中权重略小的卫星部分,投资更加主动、积极和灵活,在风险可控基础上追求超额收益。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20%~95%,债券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80%,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范围为0~20%,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范围为0~3%,现金以及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
投资理念: |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将结合宏观经济环境、政策形势、证券市场走势的综合分析,主动判断市场时机,进行积极的资产配置,合理确定基金在股票、债券等各类资产类别上的投资比例,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投资组合的风险、提高收益。 |
业绩比较基准: |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40%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混合基金,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基金,低于股票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品种。 |
基金经理: |
王志华先生,经济学学士。曾任中国宝安集团中南证券深圳证券业务部调研部经理、君安证券公司证券投资部总经理助理。1999年加入华夏基金管理公司,历任研究员、兴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01年11月至2004年9月期间)、兴科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04年2月至2004年9月期间)。现任兴科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06年2月起任职)。 |
|
| |
专家点评 |
一、产品特点
??? 资深公司:华夏基金成立于1998年4月9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的首批全国性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同时具有全国首批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资格及全国首批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资格,是国内唯一获得亚洲债券基金管理资格、管理央行外汇储备资产的投资管理机构。
???
实力雄厚:截至2007年4月,公司管理资产规模超过900亿元,是国内管理资产规模最大的基金公司之一;公司累计为投资者分红超过150亿元,是分红最多的基金公司之一。
???
产品齐全:华夏基金建立了完善的产品线,旗下共有3只封闭式基金,12只开放式基金,1只亚洲债券基金以及多只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从低风险的货币型基金到高收益的股票型基金,可以满足各类风险偏好投资者的需求,是国内管理基金数目最多、品种最全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
二、发行期限:
1、发行日期:为2007年4月27日至2007年5月25日
2、封闭日期:不超过三个月
3、申购日期: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4、赎回日期: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三、费率计算:
| 费率结构 |
集中申购费率 |
集中申购费率表 |
集中申购金额(含集中申购费) |
集中申购费率 |
100万元以下 |
1.2% |
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500万元以下 |
0.9% |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1000万元以下 |
0.6% |
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 |
每笔1000元 |
集中申购确认时间: T+2 |
| 申购费率 |
申购费率表 |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
申购费率 |
100万元以下 |
1.5% |
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500万元以下 |
1.2% |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1000万元以下 |
0.8% |
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 |
每笔1000元 |
申购确认时间: |
| 赎回费率 |
赎回回款时间: |
| 转换费率 |
暂无 |
| 托管费率 |
0.25% |
| 管理费率 |
1.5% |
| 销售服务率 |
暂无 |
| 金额限制 |
集中申购限制 |
场外
单一账户每笔申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元 |
| 申购限制 |
场外
每次申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元 |
| 最低赎回份额 |
投资者赎回份额不设限制 |
| 最低转换份额 |
暂无 |
| 计算公式 |
集中申购份额计算公式 |
净集中申购金额=集中申购金额/(1+集中申购费率)
集中申购费用=集中申购金额-净集中申购金额
集中申购份额=(净集中申购金额+集中申购款项利息)/1.00元
|
| 申购份额计算公式 |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
| 赎回金额计算公式 |
赎回金额=赎回份数×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金额-赎回费用
|
| 转换份额计算公式 |
暂无 |
收益分配: |
1.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如果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3.基金当期收益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5.在符合上述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50%。
6.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取得现金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分红资金按分红权益再投资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基金份额;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
投资者需注意,登记在深圳证券帐户内的基金份额只能采取现金分红方式,不能选择红利再投资。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税收: |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的各类纳税主体(包括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
基金单位面值: |
1.00元人民币 |
基金份额净值: |
T日的基金单位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法精确到0.0001元,舍去部分归属基金资产,并于T+1日公告 |
基金份数的计算: |
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
会计期间: |
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
基金管理人: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