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费率结构 |
认购费率 |
认购费率表 |
认购金额(含认购费) |
认购费率 |
认购金额<50万 |
1.0% |
50万≤认购金额<200万 |
0.7% |
200万≤认购金额<500万 |
0.4% |
200万≤认购金额<500万 |
每笔1000元 |
认购确认时间: |
| 申购费率 |
申购费率表 |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
申购费率 |
申购金额<50万 |
1.5% |
50万≤申购金额<200万 |
1.0% |
200万≤申购金额<500万 |
0.7% |
申购金额≥500万 |
每笔1000元 |
申购确认时间: |
| 赎回费率 |
赎回费率表 |
持有期限 |
赎回费率 |
不满1年 |
0.5%
|
1-2年(含1年) |
0.2% |
2年以上(含2年) |
0 |
赎回回款时间: |
| 转换费率 |
暂无 |
| 托管费率 |
0.25% |
| 管理费率 |
1.5% |
| 销售服务率 |
暂无 |
| 金额限制 |
认购限制 |
代销机构 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500元 (含认购费),追加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认购费)
直销机构 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0元(含认购费),超过最低认购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 |
| 申购限制 |
代销机构 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5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
直销机构
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 |
| 最低赎回份额 |
每次赎回份额不得低于500份 |
| 最低转换份额 |
|
| 计算公式 |
认购份额计算公式 |
认购费用 =认购金额×认购费率
净认购金额 =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
| 申购份额计算公式 |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申购费率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
| 赎回金额计算公式 |
赎回总额=赎回份数×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
| 转换份额计算公式 |
暂无 |
收益分配: |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基金当期收益先弥补上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3、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份基金份额的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4、如果基金当期出现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5、在符合基金分红条件、且每基金份额可分配收益达到0.02元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季度至少分红一次。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50%。当年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收益可不分配。
6、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事先选择将可获分配的现金收益,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转为基金份额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对于未在权益登记日之前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人,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7、红利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8、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9、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税收: |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的各类纳税主体(包括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
基金单位面值: |
1.00元人民币 |
基金份额净值: |
T日的基金单位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法精确到0.0001元,舍去部分归属基金资产,并于T+1日公告 |
基金份数的计算: |
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
会计期间: |
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
基金管理人: |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