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保德信表示,下半年,基金投资仍然是个人投资者比较好的选择,光大保德信认为, 由于宏观调控、IPO 规模、红筹股“海归”、“大小非”解禁、股指期货等因素,下半年股市波 动风险将加大,但是中长期牛市的格局仍未改变。因此光大保德信将继续实行积极稳健的投 资策略,坚持价值投资,关注有业绩支撑的股票,同时积极寻找估值洼地并抓住市场热点, 力争在取得稳定收益的同时为投资者带来更高的回报。
| 费率结构 |
认购费率 |
认购费率表 |
认购金额(含认购费) |
认购费率 |
50万元以下 |
认购金额的1.0% |
50万元(含)至500万 |
认购金额的0.6% |
500万(含)以上 |
每笔1000元人民币 |
认购确认时间: |
| 申购费率 |
申购费率表 |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
申购费率 |
50万元以下 |
申购金额的1.5% |
50万元(含)至500万 |
申购金额的0.9% |
500万(含)以上 |
每笔1000元人民币 |
申购确认时间: |
| 赎回费率 |
赎回费率表 |
持有期限 |
赎回费率 |
持有期在1年以内 |
赎回金额的0.5% |
持有期1年(含1年)至2年 |
赎回金额的0.2% |
持有期2年及以上 |
赎回金额的0% |
赎回回款时间: |
| 转换费率 |
另行公告 |
| 托管费率 |
0.25% |
| 管理费率 |
1.5% |
| 销售服务率 |
无 |
| 金额限制 |
认购限制 |
通过代销机构认(申)购、通过投资理财中心申购,每次金额不低于1000元; 通过投资理财中心认购,每次金额不低于20000元。 |
| 申购限制 |
通过代销机构认(申)购、通过投资理财中心申购,每次金额不低于1000元; 通过投资理财中心认购,每次金额不低于20000元。 |
| 最低赎回份额 |
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少于10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
| 最低转换份额 |
另行公告 |
| 计算公式 |
认购份额计算公式 |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
| 申购份额计算公式 |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单位净值 |
| 赎回金额计算公式 |
赎回价格=申请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赎回价格
赎回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金额-赎回费用 |
| 转换份额计算公式 |
另行公告 |
收益分配: |
1、基金收益分配的比例按有关规定制定;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3、在符合基金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一次,至多5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收益可不分配,年度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完成;
4、基金当期收益须先弥补上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5、如果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6、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收益分配权;
7、红利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若红利分配金额小于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则自动转为红利再投资;
8、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9、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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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 |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的各类纳税主体(包括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
基金单位面值: |
1.00元人民币 |
基金份额净值: |
T日的基金单位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法精确到0.0001元,舍去部分归属基金资产,并于T+1日公告 |
基金份数的计算: |
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
会计期间: |
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
基金管理人: |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