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特点 本基金的募集目标上限为60亿元(不含认购资金结转的利息)。
国投瑞银稳定增利是一只新型的债券基金,在投资安排上的特点是以债券投资为主,辅以新股申购策略,在不利的市场环境中采取积极主动的投资策略,在保证资产低风险的前提下追求一定的进取。
除了债券投资品种以外,该基金产品的亮点在于灵活的新股申购。在新股投资策略上,即使风险水平极低,国投瑞银稳定增利基金仍然审慎选择并及时落袋为安、确保收益。
基金将结合发行市场资金状况和新股上市首日表现,预测股票上市后的市场价格,分析和比较申购收益率,从而决定是否参与新股申购。一般情况下,基金对获配新股将在上市首日起择机卖出。若上市初价格低于合理估值,则等待价格上升至合理价位时卖出,但持有时间最长不超过可交易之日起的90个交易日。
特别值得一提的的是,国投瑞银稳定增利基金的最低认购规模只有1000 元,适合中小投资者。
在交易费用和流动性方面,该基金没有认购和申购费用,如果持有期限超过60 天,该基金也没有任何赎回费用。该基金像其他开放式基金一样,在正常运作后每天都开放基金申购赎回。综合来看,该基金在交易费用和流动性方面都有一定的优势。
二、发行期限:
1、发行日期:2007年12月17日至2008年1月16日
2、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发售时间由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发售公告》中披露。
3、申购日期: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4、赎回日期: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三、费率计算:
| 费率结构 |
认购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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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购费率 |
申购确认时间:T+2 |
| 赎回费率 |
赎回费率表 |
持有时间(T) |
赎回费率 |
T<60 日 |
0.10% |
T≥60 日 |
0 |
赎回回款时间:T+3 |
| 转换费率 |
另行规定并公告 |
| 托管费率 |
0.2% |
| 管理费率 |
0.6% |
| 销售服务率 |
0.3% |
| 金额限制 |
认购限制 |
本基金在销售机构网点的首次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 各销售机构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首次认购最低金额和追加认购最低金额限制,但均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元。 |
| 申购限制 |
本基金在销售机构网点的首次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 各销售机构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首次申购最低金额和追加申购最低金额限制,但均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元。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限制以相关机构的业务规则为准。 |
| 最低赎回份额 |
不得低于500份基金份额 |
| 最低转换份额 |
另行规定并公告 |
| 计算公式 |
认购份额计算公式 |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资金产生的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份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归入基金财产。 |
| 申购份额计算公式 |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除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计算,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归入基金财产。 |
| 赎回金额计算公式 |
赎回金额=赎回份数×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金额-赎回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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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换份额计算公式 |
另行规定并公告 |
收益分配: |
1、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获取现金红利或者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简称“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
2、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基金当期收益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份基金份额的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5、如果基金当期出现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6、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12次;
7、全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基金已实现净收益的80%。基金合同生效不满三个月的,收益可不分配;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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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 |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的各类纳税主体(包括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
基金单位面值: |
1.00元人民币 |
基金份额净值: |
T日基金份额净值=T日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T日基金份额的余额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按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归入基金财产。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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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数的计算: |
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
会计期间: |
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
基金管理人: |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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