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计划概要 计划名称 苏州市职业大学(苏州学院)图书馆建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计划规模 本信托计划的规模为壹亿元人民币整,信托合同不超过200份
计划期限 六年,自信托计划成立日起计算
受托人 苏州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资金运用 信托资金用于苏州市职业大学(苏州学院筹)图书馆建设项目
预期收益率(年) 预计5.8%,第四年归还信托本金的30%,第五年归还信托本金的35%,第六年归还信托本金的35%
收益分配 每年分配一次资金收付代理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苏州分行
资金托管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苏州分行
信托计划推介期 2006年11月2日至2006年11月16日
信托计划成立日 信托计划规模达到壹亿元或者信托计划推介结束后的次日
投资运用
受托人按信托计划要求,将委托人自愿信托给受托人并加入本信托计划的信托资金集合运用,通过受托人专业化的投资管理,使信托资金在承担较低风险的情况下获取较为稳定的收益,实现受益人利益的最大化。
风险的分析及控制
1、政策风险
苏州市职业大学(苏州学院筹)图书馆工程建设项目是由苏州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以政府为主导实施的苏州市职业大学(苏州学院筹)苏州国际教育园南区新校区建设的公共配套项目,受国家宏观政策的影响程度较高。如国家、地方相关政策或相关法律、法规发生明显变化,则可能对苏州市职业大学(苏州学院筹)图书馆建设项目的工程建设进度产生影响。进而对信托计划项下信托收入的实现产生影响。
2、项目建设风险
苏州市职业大学(苏州学院筹)图书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易受工程管理、工程设计变更、项目建设进度、质量和成本控制等多种因素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存在一定的建设风险。进而对信托计划项下信托收入的实现产生影响。
3、资金偿付风险
苏州市职业大学(苏州学院筹)用于向苏州信托支付的项目工程回购款的资金主要来源是苏州市财政局的财政资金安排。如果因宏观经济波动等因素的变化,影响到苏州市财政局统筹资金的调度,则可能对苏州市职业大学(苏州学院筹)的资金支付能力造成一定影响。进而对信托计划项下信托收入的实现产生影响。
4、信用风险
如果因主观或客观原因导致苏州市职业大学(苏州学院筹)无法按约定支付上述项目工程回购款,则可能对信托计划项下信托收入的实现产生影响。
5、其他风险
本项目的实施还存在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项目出现的风险。
针对上述可能发生的风险,本信托计划在以下几个方面采取了针对性措施,应对可能的风险:
1、苏州市财政局为苏州市职业大学(苏州学院筹)履行项目工程回购款的支付义务出具专项资金安排的财政文件。
2、苏州信托根据与苏州市职业大学(苏州学院筹)签订的《苏州市职业大学(苏州学院筹)图书馆建设项目融资代建(BT)框架协议》,履行项目代建职责,对项目的财务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的安排、控制。同时,苏州信托授权控股子公司苏州市苏信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专业化管理。
3、苏州信托对苏州市职业大学(苏州学院筹)图书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加强管理,指派专门财务人员对工程建设的财务情况进行日常核算管理,确保资金不被挪用,促使资金的合理运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产品特点: 合法设立
苏州信托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合法经营信托投资产品的特许经营机构;本信托产品是依法设立的,履行了相关法律手续。
制度保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资金而 形成的资产不属于信托投资公司的资产,不受信托投资公司本身资产负债状况的影 响,即使信托投资公司破产也不会累及信托财产。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时也采用分 别管理、分别记账的原则,与受托人固有财产相分离,充分保障委托人意愿和受益 人利益的
实现。
收益来源
该信托计划预期年收益率为5.8%,信托收益的主要来源于苏州市职业大学(苏州学院筹)接受政府指定按约定的方式向苏州信托支付项目工程回购款贷款利息收益及其它收益。
流动便捷
根据信托原理,经受托人审核并登记,优先受益人可办理信托受益权的转让手续,
也可依法继承,具有良好的流动性。
受托人简介
苏州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前身是苏州市信托投资公司,系1991年4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2002年9月18日获准重新登记。公司现有注册资本金3亿元。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苏州市证券、信托、银行、期货、投资等金融产业的重要控股经营机构,为苏州信托的第一大股东。
二〇〇三年以来苏州信托已成功推出了苏嘉杭高速、沿江高速、宁杭高速、苏州绕城高速、精细化工、天然气管网、苏州博物馆新馆、苏州殡仪馆、苏州疾控中心、苏高新出口加工区、物流园、科技城、苏州火车站综合改造、退城进区、苏大学生公寓、黄金投资等信托计划,其中富诚理财通(第1期)、金实理财通(第1期)、森隆置地、桂花三期房产等信托计划已经顺利终止清算,多个信托计划已进行了收益分配,受到了委托人的热烈欢迎。
苏州信托二〇〇四及二〇〇五年度审计报告(摘要)
资产 |
2004年末 |
2005年末 |
负债及股东权益 |
2004年末 |
2005年末 |
货币资金 |
21100 |
22079 |
流动负债 |
3272 |
2595 |
短期投资 |
1594 |
0 |
股本 |
30000 |
30000 |
流动资产 |
23351 |
22441 |
盈余公积 |
968 |
1211 |
长期资产 |
12729 |
14303 |
未分配利润 |
1840 |
2344 |
资产总计 |
36080 |
36808 |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
36080 |
36808 |
加入信托计划方式:
· 开立账户:委托人(受益人)应提供中国农业银行个人结算账户作为信托分配账户。原有账户的可沿用,无账户的委托人应新开立。委托人为法人或其它机构的,可以提供对公银行账户。
· 缴款加入:单笔加入本信托计划的资金金额最低为人民币30万元(包括30万元),并可按人民币1万元的整数倍增加。单笔加入本信托计划的资金金额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可直接缴款加入本信托计划。单笔加入本信托计划的资金金额在人民币30-50万元(不含50万元)的,需进行预约,受托人根据金额优先、同等金额时间优先的原则通知入围者缴款加入本信托计划。
· 信托专户:户 名:苏州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帐 号:548501040009108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新区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苏州分行仅负责资金信托产品的资金代理收付业务,不承担该代代资金信托产品所产生
的风险。
签署合同:委托人缴款后,需携带有效证件、缴款凭证以及受益账号(个人结算账户、法人银行帐户)等资料,与苏州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信托合同,加入信托计划。
如需了解详情,敬请通过如下方式垂询:
● 苏州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理财服务中心0512—65209888
● 登陆苏州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网站www.trustsz.com
● 咨询代理资金收付银行网点理财服务中心
风险提示:本资料仅作为推介之用,不作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文件。详情请参阅本信托计划的信托合同、信托计划书、风险申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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