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计划概况
受 托 人:中原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信托")
计划名称:建业新天地商业租金收益权及出租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计划期限:本信托计划期限为3年,其中信托本金期限分为2年期和3年期两种。
计划规模:信托本金总额不高于人民币7000万元,其中2年期信托本金不高于3000万元,3年期信托本金不高于4000万元。
预计收益率:预计2年期信托本金的年均收益率为5.2%,3年期信托本金的年均收益率为5.7% 。
收益分配:本计划每满一年后10个工作日内,受托人将收益以现金方式划入受益人账户。收益支付方式为:第一年到期支付收益为:信托本金×4.7%,第二年到期支付收益为:信托本金×5.7%,第三年到期支付收益为:三年期信托本金×6.7%。
计划本金的运用:用以购买三门峡建业住宅建设有限公司享有三门峡建业新天地项目的20年期的租金收益权和10年期的出租权的方式,获取稳定的租赁净收益,以期最大限度的为受益人谋取利益。
计划推介期限:2006年12月11日-2007年1月24日
认购方式:缴付信托资金,签订信托合同。每份信托合同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整,并可按人民币1万元的整数倍增加
受益人要求:受益人可以是委托人,也可以是委托人以外的一人或多人
账户管理:受益人为本信托设立信托专用账户,单独管理,单独记账,充分保证信托资金的独立性和完整性
信托专户:指受托人在银行开立的本信托项目下的资金专用账户
信托计划特点
安全稳健:三门峡建业新天地项目地理位置优越、租金收益权和出租权价值高,三门峡建业住宅建设有限公司和建业住宅集团(中国)有限公司作为共同受让人承诺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满两年和满三年时受让租金收益权。
超值抵押:位于三门峡市商业中心建业新天地项目在建工程抵押(竣工验收后转为房产抵押),抵押率低于60%。
收益率高:预计2年期信托本金的年均收益率为5.2%,3年期信托本金的年均收益率为5.7% 。
管理规范:信托项目由商业银行河南省分行托管
流动便捷:可以转让、赠与或继承
零费认购:加入时不需缴纳手续费
目标物业
建业新天地项目物业,总建筑面积25897.26平方米(租赁合同上标明的面积),位于三门峡市核心商圈,地理位置优越,目前,房屋已出租完毕,承租人分别为天津市家世界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和河南大张实业有限公司,均已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租赁期限20年,年租金合计830.6万元。
交易标的----租金收益权和出租权
三门峡建业住宅建设有限公司因向承租人出租目标物业享有20年的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权利和10年期物业出租的权利。目标物业年租金净收益545.6万元,20年的租金收益权和10年期的出租权价值巨大。
受让人Ⅰ----三门峡建业住宅建设有限公司
受让人Ⅰ三门峡建业住宅建设有限公司是建业住宅集团(中国)有限公司、河南国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2003年5月在三门峡市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公司注册资本为3800万元,该公司具备国家房地产开发三级资质,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等综合开发业务。该公司成立以来,先后开发了"三门峡绿色家园"、"建业新天地"和"建业新天地银座"项目,其中"建业新天地"和"建业新天地银座"项目成为三门峡市的名片式建筑。
受让人Ⅱ----建业住宅集团(中国)有限公司
建业住宅集团(中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5月22日,目前注册资本16500万元,法定代表人胡葆森。该集团拥有国家城市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经过14年的发展,建业集团的房地产项目遍布全省13个地级城市,为实现"让河南人民都住上好房子"的理想与使命,在"根植中原,造福百姓"的企业核心价值观的指引下,努力将建业集团打造为业务持续增长和最受人尊重的企业,保持省域内的领跑地位。截至2006年6月30日,建业集团资产总额为27.04亿元,净资产6.8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2.33%。2006年上半年实现销售收入7亿元,实现利润总额11361万元。
法定代表人胡葆森,现任建业住宅集团(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当选为"2002年度中国房地产十大风云人物",并入选福布斯2002年度中国大陆100首富排行榜。2003年12月,当选"2003年度中国十大民营企业家";2004年12月,被全国政协授予"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称号。
抵押物-三门峡建业新天地项目(竣工验收后转为房产抵押)
建业新天地项目,位于三门峡市商业中心,规划地上为三门峡市湖滨广场,地下共两层商业,占地1483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897.26平方米,项目已经建成,正在验收中。
专业评估机构对在建工程进行评估,抵押率低于60%;转为房产抵押后,抵押率将会更低,确保信托项目安全。
受托人--中原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中原信托成立于1985年,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专业信托金融机构,注册资本人民币5.92亿元。近年来,中原信托建立并不断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充分发挥综合资源优势,成功推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能源项目、高校教育、房地产投资等系列经典信托理财产品,为投资者提供了稳健可靠的投资选择。截至2006年9月末,中原信托管理的信托财产规模达59.6亿元。中原信托将继续努力,以一流的风险防范措施、高效的专业团队、尽职的项目管理为投资者打造优质金融产品,回馈客户和社会的关爱。
签约地点:
郑州市郑汴路96号中原信托大厦理财服务中心 (0371-66521380,66510126,800-883-6861)
洛阳市新区王城大道与北苑二路交汇处建业美茵湖售楼中心 (0379-65595555)
三门峡市黄河路和六峰路交叉口西北角建业新天地售楼中心 (0398-2932068)
购买须知
1、投资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每笔信托合同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并可按人民币1万元的整数倍增加,投资人应在签订信托合同前将认购资金存入本信托计划的信托专户。
3、签约
投资者持必备证件及现金交款单签署《建业新天地商业租金收益权及出租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合同》、《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
4、投资人签约必备证件
(1)投资人为自然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户口簿、警官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持银行存折/卡;若授权他人办理,被授权人除需持上述证件外,还需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投资人为机构,应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机构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
5、特别提示:本信托计划在推介期间不办理退款手续。
风险申明
受托人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但并不意味着承诺信托财产运用无风险。受托人依据信托合同的约定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由信托财产承担;受托人违背信托合同的约定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由受托人负责赔偿。
本推介书仅为信托计划的简要介绍,委托人在加入信托计划前请详细阅读本信托计划的相关文件,包括:《建业新天地商业租金收益权及出租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建业新天地商业租金收益权及出租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合同》、《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
特别提示
信托受益权证明书是指受益人依法主张所享有信托受益权的证明文件,将于信托计划公告成立10个工作日后开始发放。在信托计划运行期间,受益人需妥善保管该证明文件。
本信托相关文件在中原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网站、营业场所均可查阅。
联系方式
垂询电话:(郑 州) 800-883-6861,0371-66521380
(洛 阳) 0379-65595555
(三门峡)0398-2932068
传 真: 0371-66513180
网 址:http://www.zyxt.com.cn
邮 编:450004
地 址:郑州市郑汴路96号中原信托大厦
风险提示:本资料仅作为推介之用,不作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文件。详情请参阅本信托计划的信托合同、信托计划书、风险申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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