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风险收益预期高于价值及混合型基金。成长型股票基金的风险收益水平,一般高于价值型股票基金或混合型基金,通常适合于希望获得较高收益、具有较强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
基金将通过定量研究和定性研究相结合的手段,对上市公司业绩的成长性、成长的可持续性和投资价值进行分析,通过寻找并发现可望在未来实现业绩持续、快速增长并具备投资价值的上市公司作为重点投资对象,实现基金资产长期增值。
| 费率结构 |
认购费率 |
认购费率表 |
认购金额(M) |
认购费率 |
M<50万元 |
1.2% |
50万元≤M<100万元 |
0.8% |
100万元≤M<500万元 |
0.5% |
500万元≤M<1000万元 |
0.3% |
M≥1000万元 |
1000元/笔 |
认购确认时间: T+2 |
| 申购费率 |
申购费率表 |
申购金额(M) |
申购费率 |
M<50万元 |
1.5% |
50万元≤M<100万元 |
1.2% |
100万元≤M<500万元 |
0.8% |
500万元≤M<1000万元 |
0.5% |
M≥1000万元 |
1000元/笔 |
申购确认时间:T+2 |
| 赎回费率 |
赎回费率表 |
持有期限 |
赎回费率 |
持有期<1年 |
0.5% |
1年≤持有期<2年 |
0.25% |
持有期≥2年 |
全免 |
赎回回款时间:T+7 |
| 转换费率 |
暂无 |
| 托管费率 |
0.25% |
| 管理费率 |
1.5% |
| 销售服务率 |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的收取,将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约定,由基金管理人选取适当的时机开始计提销售服务费,但至少应提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
| 金额限制 |
认购限制 |
代销机构
每个基金账户每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元人民币。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限。
直销机构
每个基金账户首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5万元人民币。 |
| 申购限制 |
代销机构
每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
直销机构
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5万元人民币。 |
| 最低赎回份额 |
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需同时全部赎回。 |
| 最低转换份额 |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和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进行转换业务。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转换费率等具体规定可以由基金管理人届时另行规定且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其他相关机构。 |
| 计算公式 |
认购份额计算公式 |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认购费率;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基金份额面值。 |
| 申购份额计算公式 |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申购费率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 日基金份额净值 |
| 赎回金额计算公式 |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
| 转换份额计算公式 |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和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进行转换业务。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转换费率等具体规定可以由基金管理人届时另行规定且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其他相关机构。 |
收益分配: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4、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5、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6、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税收: |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的各类纳税主体(包括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
基金单位面值: |
1.00元人民币 |
基金份额净值: |
T日的基金单位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法精确到0.0001元,舍去部分归属基金资产,并于T+1日公告 |
基金份数的计算: |
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
会计期间: |
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
基金管理人: |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