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特点
三大投资策略,追求超额收益——主辅策略组合运用,全面把握获利机会
品牌基金公司,可靠理财专家——合资公司,业绩优秀,诚心可靠
明星基金经理,卓越历史业绩——资深基金经理邵健,具有令人信服的历史业
借鉴嘉实增长基金的成功运作经验,嘉实基金隆重推出以成长股为主要投资目标的混合型基金——嘉实策略增长基金。嘉实策略增长基金既融会了嘉实增长基金以成长策略制胜的精髓,同时,赋予投资团队更为广阔的投资空间。
嘉实策略增长基金:股票上限可达95%
嘉实策略增长基金股票比例为30%-95%,债券资产的配置比例为0-65%,权证的配置比例为0-3%。可以通过资产配置来充分享受牛市盛宴。
嘉实策略增长基金:可投资大中小盘股票
在中国宏观经济快速发展、行业整合加速的时代,许多大盘股实际上也具有良好的成长性。投资范围由中小盘股推广至大盘股,确保本基金不会错失大盘股的投资机会。
嘉实策略增长基金:多重策略,相辅相成
在同样的市场环境中,制胜的关键在于恰当的策略。策略得当,自然更胜一筹!在嘉实策略增长基金运作过程中,除坚持积极成长策略为主,更加入了廉价证券和周期反转策略,相辅相成,把握更多市场机会。
主策略
——积极成长策略(Aggressive growth):精选具有持续高成长性股票,分享经济高速增长
辅助策略
——廉价证券策略(Undervalue asset):寻找资产价值被忽略、被低估的股票,分享其资产重估的价值
——周期反转策略(Cycle reverse):选择所属行业景气度已经或即将走入上升期的股票,分享其周期反转带来的投资收益。
二、发行期限:
1、发行日期:为2006年12月7日到2006年12月21日
2、封闭日期:不超过三个月
3、申购日期:本基金的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过三十个工作日开始办理,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4、赎回日期:本基金的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后第三十个工作日开始办理。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三、费率计算:
| 费率结构 |
认购费率 |
认购费率表 |
认购金额(含认购费) |
认购费率 |
M<100万 |
1.2% |
100万≤M<500万 |
0.8% |
500万≤M<1000万 |
0.2% |
M≥1000万 |
按笔收取,1000元/笔 |
认购确认时间: |
| 申购费率 |
申购费率表 |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
申购费率 |
M<100 万 |
1.5% |
100 万≤M<500 万 |
1.0% |
500 万≤M<1000 万 |
0.3% |
M≥1000 万 |
单笔1000 元 |
申购确认时间:T+2 |
| 赎回费率 |
赎回费率表 |
持有期限 |
赎回费率 |
<365 天 |
0.50% |
365 天≤M<730 天 |
0.25% |
≥730 天 |
0 |
赎回回款时间: |
| 转换费率 |
调整后的基金转换费率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
| 托管费率 |
2.5‰ |
| 管理费率 |
1.5% |
| 销售服务率 |
暂无 |
| 金额限制 |
认购限制 |
代销机构
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元,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
直销机构
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 |
| 申购限制 |
代销机构
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元,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
直销机构
心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 |
| 最低赎回份额 |
单笔赎回不得少于1,000份 |
| 最低转换份额 |
最低转出份额为1000份基金份额。 |
| 计算公式 |
认购份额计算公式 |
(1)认购费用=认购金额×认购费率;
(2)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认购费用;
(3)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基金份额面值 |
| 申购份额计算公式 |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申购费率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T 日基金份额净值 |
| 赎回金额计算公式 |
赎回总额=赎回份数×T 日基金单位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
| 转换份额计算公式 |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转换费=转出金额×基金转换费率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基金转换费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
收益分配: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 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分配收益的30%。当年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 个月,收益可不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4、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5、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6、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税收: |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的各类纳税主体(包括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
基金单位面值: |
1.00元人民币 |
基金份额净值: |
T日的基金单位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法精确到0.0001元,舍去部分归属基金资产,并于T+1日公告 |
基金份数的计算: |
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
会计期间: |
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
基金管理人: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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