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特点 华夏平稳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兴业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
两个特点:快速增长,锁定收益,适合希望财富持续、稳步增值的投资者
一方面,当前国内经济强劲攀升,为长期牛市奠定了坚实基础,华夏平稳增长基金追求资产的持续稳步增长,是分享经济成长、获取牛市收益的好品种。
另一方面,虽然我国股市长期向好,但短期波动性要高于国外成熟市场,对于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投资者来讲,华夏平稳增长基金能够及时锁定收益,避免净值“过山车”的大起大落。
二、原封闭式基金投资者管理摘要:
1、份额激励 具体安排
1).激励对象:限于持有由原兴业基金份额转型而来的基金份额(代码为“519028”)的投资者。
2).激励安排:
(1)在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满6个月之日(如该日为节假日,则顺延至最近一个开放日),登记结算机构将根据各个持有人持有的原兴业基金份额数量,按1%的比例增加其基金份额(新增份额不计入下次激励计算基数,按四舍五入保留至整数位),同时扣减基金管理人持有的基金份额;
(2)在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满1年之日(如该日为节假日,则顺延至最近一个开放日),登记结算机构将根据各个持有人持有的原兴业基金份额数量,按0.5%的比例增加其基金份额(按四舍五入保留至整数位),同时扣减基金管理人持有的基金份额;
(3)份额激励基数的计算方法为该基金代码(519028)下投资者期末基金份额扣除期间分红再投资份额(若有)后,根据期间基金累计分红比例调整所得的数额。
2、原基金代码下基金只能赎回不能申购
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后一年以内,由原兴业基金份额变更登记而形成的基金份额代码为“519028”,投资者只可提交赎回申请,不得提交申购申请;通过集中申购、日常申购取得的基金份额代码为“519029”,投资者可提交申购、赎回申请。不同代码的基金份额净值相同。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满一年以后,基金管理人可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机构申请撤销“519028”代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且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完成份额变更登记后,原“519028”代码下的基金份额将使用“519029”代码。基金代码的变更对持有人利益无影响。
三、发行期限:
1、发行日期:原兴业基金已于2006年8月9日终止上市
2、集中申购期:2006年9月8日至2006年9月26日开放申购,期间不开放赎回。
3、封闭日期:不超过三个月
4、申购赎回日期: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变更登记完成后开始办理申购,暂不开放赎回,集中申购期不超过1个月。集中申购期结束后,本基金可暂停办理申购和赎回,暂停期间不超过1个月。暂停期间结束后,本基金将开放申购、赎回。最迟将于2006年10月14日之前开放日常申购、赎回。
四、费率计算:
| 费率结构 |
认购费率 |
本基金由封闭式基金“基金兴业”转换成为开放式基金“华夏平稳增长基金”因些没有认购费 |
| 申购费率 |
集中申购费率表 |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
集中申购费率 |
100万元以下 |
1.0% |
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500万元以下 |
0.8% |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1000万元以下 |
0.5% |
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 |
每笔500元 |
|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
集中申购费率 |
100万元以下 |
1.5% |
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500万元以下 |
1.2% |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1000万元以下 |
0.8% |
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 |
每笔500元 |
申购确认时间: |
| 赎回费率 |
|
| 转换费率 |
暂无 |
| 托管费率 |
0.25% |
| 管理费率 |
1.5% |
| 销售服务率 |
暂无 |
| 金额限制 |
认购限制 |
本基金由封闭式基金“基金兴业”转换成为开放式基金“华夏平稳增长基金”因些没有认购 |
| 申购限制 |
场内集中申购
每次申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元,超过部分需为100元的整数倍,最高不能超过99,999,900元;
场外集中申购
每次申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元。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累计申购金额不设上限。 |
| 最低赎回份额 |
投资者赎回份额不设限制 |
| 最低转换份额 |
别行公告 |
| 计算公式 |
认购份额计算公式 |
本基金由封闭式基金“基金兴业”转换成为开放式基金“华夏平稳增长基金”因些没有认购份额计算公式 |
| 申购份额计算公式 |
场外集中申购:
集中申购费用=集中申购金额×适用集中申购费率(或=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集中申购金额-集中申购费用+集中申购期间利息
集中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集中申购验资结束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场内集中申购:
申购份数的计算采用截尾法保留至整数位,不足1份部分对应的申购资金将返回给投资者。对于办理场外申购的投资者,申购份数的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或收益归入基金资产。 |
| 赎回金额计算公式 |
暂无 |
| 转换份额计算公式 |
转换被视为赎回。 |
收益分配: |
1.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如果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3.基金当年收益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5.在符合上述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方可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每次不低于符合上述基金分红条件的可分配收益的60%。
6.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取得现金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分红资金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基金份额;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税收: |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的各类纳税主体(包括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
基金单位面值: |
1.00元人民币 |
基金份额净值: |
T日的基金单位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法精确到0.0001元,舍去部分归属基金资产,并于T+1日公告 |
基金份数的计算: |
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
会计期间: |
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
基金管理人: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农业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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