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特点:
核心企业是指具有核心竞争优势、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可持续的盈利与现金流增长前景的企业。国投瑞银核心企业基金从定性判断和定量分析两个方面,综合评估公司基本面,筛选核心企业股票。定量分析主要借鉴GEVS方法,而对于难以量化的指标,则由分析师给出定性判断,并在预测公司财务指标时全面考虑定性因素的影响。
借鉴瑞银环球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流程和方法,并加以本土化。我们所借鉴的投资管理工具主要包括GEVS(Global Equity Valuation System)等股票估值方法和GERS(Global Equity Risk Management System)股票风险管理方法等。
◎ 股票市场估值处于历史低位,预期股市长期呈结构性向好趋势
◎ 求长期稳定增值,采取严谨的风险管理流程保护客户利益(事前风险评估系统GERS)
◎ 借鉴瑞银环球资产管理的投研方法筛选核心企业(全球股票估值系统GEVS,全球股票研究数据库Pedestal,四阶段DCF模型)
◎ 专业的投研团队(全球超过420位投资分析专才),现在的基金表现良好(三支基金的累计回报率分别为21.62%,7.98%,22.04%)
◎ 国投和瑞银携手进入中国市场后,其合资公司推出的第一只基金
二、发行期限:
1、发行日期:2006年3月16日至2006年4月14日
2、封闭日期:不超过三个月
3、申购日期: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4、赎回日期: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三、费率计算:
| 费率结构 |
认购费率 |
认购费率 |
认购金额(M) |
认购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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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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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
500万≤M<1000万 |
0.1% |
M≥1000万元 |
每笔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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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购费率 |
费率表 |
申购金额(M) |
申购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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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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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500万≤M<1000万 |
0.3% |
M≥1000万元 |
每笔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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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赎回费率 |
赎回费率 |
持有时间(T) |
赎回费率 |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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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年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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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换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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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托管费率 |
2.5‰ |
| 管理费率 |
1.5% |
| 金额限制 |
认购限制 |
本基金直销中心和中国工商银行的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 元(含认购费)其它代销机构的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100 元(含认购费)。 |
| 申购限制 |
直销网点和中国工商银行代销网点每次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00 元(含申购费),其它代销机构网点每次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0 元(含申
购费)。代销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
| 最低赎回份额 |
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 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 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中国工商银行上述数额限制为1000 份基金份额。 |
| 最低转换份额 |
1.5% |
| 计算公式 |
认购份额计算公式 |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认购费率;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基金份额面值。 |
| 申购份额计算公式 |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申购费率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
| 赎回金额计算公式 |
基金份额赎回价格=基金份额净值×(1-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基金份额赎回价格×赎回份额 |
收益分配: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四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8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4、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5、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6、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税收: |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的各类纳税主体(包括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
基金单位面值: |
1.00元人民币 |
基金份额净值: |
T日的基金单位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法精确到0.0001元,舍去部分归属基金资产,并于T+1日公告 |
基金份数的计算: |
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
会计期间: |
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
基金管理人: |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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