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特点:
合法设立
苏州信托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合法经营信托投资产品的特许经营机构;本信托产品是依法设立的,履行了相关法律手续。
制度保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资金而形成的资产不属于信托投资公司的资产,不受信托投资公司本身资产负债状况的影响,即使信托投资公司破产也不会累及信托财产。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时也采用分别管理、分别记账的原则,与受托人固有财产相分离,充分保障委托人意愿和受益人利益的实现。
收益来源
该信托计划预期年收益率为4%,信托收益的主要来源于信托贷款利息收入。
流动便捷
根据信托原理,经受托人审核并登记,优先受益人可办理信托受益权的转让手续,也可依法继承,具有良好的流动性。
二、发行期限:
2005年7月18日至7月31日
三、公司简介:
苏州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信托”)前身是苏州市信托投资公司,系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于1991年4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是苏州市地方经济发展的投融资专业金融机构。
公司2002年改组为按照公司法规范的有限责任公司,同年9月18日获准重新工商登记,苏州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正式挂牌。
公司现有注册资本金3亿元。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苏州市证券、信托、银行、期货、投资等金融产业的重要控股经营机构,构建了多元化的金融服务平台,授权代表苏州市政府作为苏州信托的第一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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