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率结构 |
认购费率 |
0 |
申购费率 |
0 |
赎回费率 |
0 |
销售和服务费率 |
0.25% |
转换费 |
跟据不同基金计算方式不同,具体内容请致电中信基金公司 |
托管费率 |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的托管费按前1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年费率计提。 |
管理费率 |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3%年费率计提。 |
金额限制 |
首次认(申)购最低金额 |
基金份额 1,000元;直销中心认购的首次最低限额为50000元人民币 |
追加认(申)购最低金额 |
基金份额 1,000元 |
在销售机构保留的最低份额(赎回) |
基金份额 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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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 |
认(申)购份额计算公式 |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基金份额份数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申购份数=申购金额/1.00元 |
赎回金额的计算 |
赎回金额=赎回份数×1.00元 |
转换金额计算公式 |
跟据不同基金计算方式不同,具体内容请致电中信基金公司 |
收益分配: |
1、收益分配原则遵循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并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公告,以每万份基金份额收益为基准,为投资者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投资者当日收益的精度为0.01元,第三位采用去尾的方式。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为止。若当日净收益大于零时,为投资者记正收益;若当日净收益小于零时,为投资者记负收益;若当日净收益等于零时,当日投资者不记收益。
3、每月累计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投资者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若投资者在每月累计收益支付时,其累计收益为负值,则将缩减投资者基金份额。若投资者赎回时,收益为负值,则将从投资者赎回基金款中扣除。
4、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每月集中结转当前累计收益,基金合同生效不满一个月不结转。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另外除了每月的例行收益结转外,每天对涉及有赎回等交易的账户进行提前收益结转,处理方式跟例行收益结转完全一致。
5、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开放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开放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
6、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且不影响投资者利益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酌情调整基金收益分配方式,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税收: |
本基金运做过程中的各类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
基金单位面值: |
人民币1.00元 |
基金份额净值: |
人民币1.00元 |
基金份数的计算: |
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舍去部分归为基金资产。 |
基金管理人: |
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