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费率结构 |
认购费率 |
0 |
| 申购费率 |
0 |
| 赎回费率 |
0 |
| 销售和服务费率 |
0.25% |
| 转换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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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托管费率 |
0.10% |
| 管理费率 |
0.33% |
| 金额限制 |
首次认(申)购最低金额 |
本基金代销网点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直销中心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0万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万元,不设级差限制。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认购金额限制。 |
| 追加认(申)购最低金额 |
投资者通过代理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通过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首次最低金额为10万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万元。 |
| 在销售机构保留的最低份额(赎回) |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的最低份额必须不少于500份基金份额;但当账户余额少于500份基金份额时,单笔赎回应该包括账户内所有基金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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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算公式 |
认(申)购份额计算公式 |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利息)/ 基金份额面值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基金份额净值 |
| 赎回金额的计算 |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基金份额净值 + 对应的待支付收益 |
| 转换金额计算公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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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 |
1、“每日分配,按月支付”。本基金收益根据每日基金收益公告,以每万份基金份额收益为基准,为投资者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每月集中支付收益。收益分配计算结果计算至小数点后第二位,以此计算方式产生的余额按照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进行处理;
2、本基金根据每日收益情况,将当日收益全部分配,若当日净收益大于零时,为投资者记正收益;若当日净收益小于零时,为投资者记负收益;若当日净收益等于零时,当日投资者不记收益;
3、本基金每日收益计算并分配时,以人民币元方式簿记,每月累计收益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投资者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若投资者在每月累计收益支付时,其累计收益恰好为负值,则将缩减投资者基金份额。若投资者全部赎回基金份额时,其收益将立即结清,若收益恰好为负值,则将从投资者赎回基金款中扣除;
4、本基金收益每月集中结转一次。基金管理人正式运作基金财产不满一个月的,不结转。每月结转日,若投资人账户的当前累计收益为正收益,则该投资人账户的本基金份额体现为增加;反之,则该投资人账户的本基金份额体现为减少;
5、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6、T 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分红权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分红权益;
7、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酌情调整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此项调整并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相关约定内容相应调整,且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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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收: |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
| 基金单位面值: |
1.00元 |
| 基金份额净值: |
1.00元 |
| 基金份数的计算: |
本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包括认购金额和认购金额在基金合同生效前产生的利息,其中利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认购份额计算时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至0.01份,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
| 基金管理人: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农业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