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问题:前段时间有一个银行QD产品亏损达到60%,银行提醒投资者要认亏清盘,请问专家对这个问题怎么看,银行真的不需要负什么责任吗?
曹文:对消费者和银行之间的责权利都要有一个详细的规定,如果没有一个法律,大家现在只是凭感觉说谁应该负更大的责任,现在全部是凭感觉,无法无据,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去衡量,所以我们希望监管部门尽快出台一个现代银行服务法,详细的规范整个银行和消费者之间的责权利的关系,现在制定的指引还是一个框架,没办法作为法律细化的依据,所以现在打官司都很难打,大家都是凭一种感情,或者一种感觉,谁是弱者,谁就应该同情,谁是强者,谁就应该赔偿,只是一种感觉在。
王鹤丹:确实像刚才曹博士所说的,我觉得这样一部能够更有效的界定责权利关系的法律的出台可能更能够确定银行和投资者之间在一些事件发生的时候,能够更加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能够界定清楚过失方。 主持人:更好的贯彻卖者有责,买者自负。
主持人:由于时间关系,我们今天的聊天很快就要结束了。我们也衷心的祝愿投资者都能有一个好的收益,但是这种好的收益是建立在你的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的,不要盲目的追求高收益。我们还是那句话,理性是金,慧眼是财,一定要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银行理财产品。我们这次聊天就到此结束,我们也希望在金融理财金贝奖的颁奖现场,能够与网友再次见面,同时,我们金贝奖的网络投票正在进行当中,也希望大家踊跃投票。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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