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 (记者 朱小勇 通讯员 唐联彬) 昨日,记者从花都区获悉,花都区将加快建立适合农民工、“农转居”人员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
据了解,到2008年,花都将实现建筑等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基本参加工伤保险。
另外,花都区对本区被征地农民、年人均所得低于6000元的农民和本区农村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兴办经济实体(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符合相关条件的,给予财政补贴和贷款贴息等政策扶持。对本区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兴办个体工商户,由区财政一次性补贴创业投资资金1000元。区政府并出台规定,对招用本区农村劳动力的企业,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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