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奥运开幕还有106天了,很多小家庭在“奥运年”准备酝酿或即将迎来新的小生命。据相关部门近日公布的一项预测,南京今年将有10万左右“奥运宝宝”扎堆降生。然而,伴随而来的可能是产科医疗事故上升。
投保要在怀孕7个月内
“虽然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孕妇不能投保,但因为女性妊娠期的风险概率比正常人要高得多,通常各家保险公司对于孕妇投保都有一定的限制。”昨天,华夏保险公司的核保部经理告诉江南时报记者。
据了解,目前在各家保险公司,孕妇怀孕“7个月以后就不能买保险了,要等生完孩子以后再说”??保险公司一般只受理怀孕28周以下的投保申请,对于怀孕超过28周的客户,暂不受理投保申请,要等产后两个月才能受理。
同时,对于怀孕7个月以下的客户,原则上不受理医疗险、重大疾病险以及意外伤害险,只受理不包含怀孕引起的保险事故责任的普通寿险,而且在投保时须进行普通身体检查。
另外,在购买母婴险前一定要看仔细了。譬如,国寿的康乃馨妇婴保险把“被保险人患有先天性疾病、遗传性疾病”列入责任当中,而太平洋的母婴安康保险则将其列为免责,不予赔付。
“奥运年”母婴保险值得买
如果孕前没考虑到要买保障妊娠期和新生儿的保险,有补救渠道吗?
据了解,专门为孕妇以及即将出生的小宝宝而设计的母婴健康类保险已经应运而生了。一方面对孕妇的妊娠期疾病、分娩或意外死亡进行保障,另一方面也对胎儿或新生儿的死亡、新生儿先天性疾病或者一些特定手术给予了一定的保险金赔付。
“现在环境污染、电子产品辐射那么严重,药物的副作用也比较厉害,女性工作压力又大,怀孕期间的风险还是应该重点防范的。”国泰人寿保险公司的管理人员告诉记者,“虽然,现在新生儿的死亡率已经非常低,但发病率却不低,保险公司在设计孕妇保险时,一般都把新生儿作为附带被保险人计算在内,连带保险的。”
今年是奥运年,又是在北京举办奥运会,很多中国家庭都准备生个“奥运宝宝”。这种扎堆降生的人潮可能助推产科医疗事故的上升。据某市统计,上半年40起医疗事故中,有14起就属于生育事故。因此今年“准妈妈”们投个“母婴保险”很有必要。江苏某三甲医院的一位妇产科专家这样对记者表示。
据了解,目前中国人寿、太平洋、国泰都有专门的母婴保险,可供孕妇及其家人选择,其中中国人寿和太平洋保险的“母婴安康”保险侧重于对孕妇的死亡保险,而国泰人寿的“康乃馨妇婴保险计划”不仅涵盖6种女性妊娠期特定疾病,还对26种新生儿先天性疾病给予了保障。
保险专家也建议,准妈妈还可以考虑一些津贴型住院医疗保险。该险种与社会医疗保险的报销不仅没有任何冲突,还是一种有益补充。
对于身体状况不是很好的准妈妈而言,报销型住院医疗保险也未尝不是一个好的选择。此类保险主要可以补偿住院期间的各种医疗费用。需要注意的是,报销型保险的范围通常是在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的报销范围内,其报销额度与社会医疗保险报销额度密切相关,即两者之和不能超过实际住院合理费用。
江苏生育保险不温不火
“准妈妈”们赶在奥运年生宝宝,无疑给保险公司带来一定的商机,但是,记者采访后发现,南京乃至江苏多个城市的各大保险公司的生育保险销售不温不火,一些公司甚至已停售相关产品。
消费者接纳程度不高
其实早在2006年,很多保险公司就瞄准了生育潮,推出了生育保险产品,如太平人寿的“安保”、泰康的“爱家之约的女性生育保险”等,而目前相关的保险产品都已经停售,主要就是因为销售情况不好。
据国泰人寿的业务经理介绍,虽然该公司推出的这款“康乃馨妇婴保险计划”无论是对准妈妈还是对新生儿都有很高的风险保障,但是从产品的销售情况来看并不理想,主要还是因为消费者对这类产品的接受程度不高。
“准妈妈”苏州王女士认为,现在分娩都在医院,发生意外的可能性不大,而且这种产品的用处也有限。而家住盐城怀孕已五个月的徐女士则对记者表示,她还不知道有“怀孕保险”这一险种。可见,保险宣传还不均衡。
低保费对代理人无诱惑
记者还了解到,很多公司的生育险都是附加险种,而且很多单位的团体保险中已经涵盖了生育保障,因此,这些生育保险产品的保费都不高。比如,太平洋的“母婴安康保险”的保费只有40元。据相关人士透露,低廉的保费对于保险代理人缺乏诱惑力,因此保险代理人在与客户接触时,也不会极力推荐这样的产品。
小贴士
最好在怀孕前就投保
现在不少公司都推出了能覆盖妊娠期疾病的女性险,有生育计划但尚未怀孕以及怀孕早期的女性朋友都可以考虑。
需要注意的是,女性险作为健康险的一种,是有一定观察期的,该类保险合同一般要在90至180天以后才能生效,甚至更长时间。也就是说,如果孕妇怀孕较长时间后再买这类保险,往往等到孩子生下来才可能进入合同的保险期间,这样就不能覆盖怀孕期间的意外和疾病了。
还一些附加的女性保险或女性生育保险也存在同样的“观察等待期”。比如太平人寿的“真爱附加女性生育疾病险”就是要在合同生效(或复效)10个月以后才开始对怀孕期疾病进行保障,这样,在知道自己怀孕后再去买这个附加保险,已然是毫无意义的。
所以,对准备生孩子的家庭来说,如果觉得怀孕期间有保险的需要,最好在计划怀孕期间就去投保女性险,以便保障期可涵盖妊娠期;而不是等到怀孕以后,才急急忙忙去咨询、购买。后一种行为的结果是,一来产品选择的余地比较窄; 二来保险费也比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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