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昨日晚间发布处罚决定,对基金管理公司从业人员唐建、王黎敏违反证券法规案作出处理,取消两人的基金从业资格,分别没收违法所得152.72万元和150.9407万元,并每人罚款50万元。对唐建实行终身市场禁入,终身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对王黎敏实行七年市场禁入,七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本报记者徐宏文 唐建原上投摩根研究员兼阿尔法基金经理助理
2006年3月,唐建任职上投摩根研究员兼阿尔法基金经理助理期间,使用自己控制的中信建投证券上海福山路营业部“唐金龙”证券账户先于阿尔法基金买入“
新疆众和”股票,并在其后连续买卖该股。期间,唐建还利用职务权限,多次查询上投摩根阿尔法基金投资“新疆众和”股票的信息,充分掌握了该基金的投资情况。截至2006年4月6日全部卖出前,“唐金龙”证券账户累计买入“新疆众和”股票60,903股,累计买入金额76.49万元;全部卖出所得金额105.45万元,获利28.96万元。此外,2006年4月至5月,唐建还利用福山路营业部“唐金龙”资金账户下挂的“李成军”证券账户、东方证券上海浦东南路营业部“李成军”证券账户连续买卖“新疆众和”股票的机会,为自己及他人非法获利123.76万元。
王黎敏原南方基金旗下基金金元、基金宝元基金经理
王黎敏通过网上交易方式,直接操作其父王法林在华泰证券常州和平南路营业部开立的“王法林”账户买卖“
太钢不锈”和“
柳钢股份”。2006年8月8日买入146,000股“太钢不锈”,2007年2月6日卖出146,000股“太钢不锈”股票,盈利1,543,287元;2007年2月27日买入30,800股“柳钢股份”股票,同年3月21日卖出30,800股“柳钢股份”股票,亏损33,880元。以上共获利1,509,407元。根据2006年3月至2007年5月南方基金公司基金金元、基金宝元公布的2006年1至4季度报告以及2007年1季度报告,“太钢不锈”股票一直是基金金元投资排名前三位且重仓持有的股票;“太钢不锈”股票一直是基金宝元投资排名前五位且重仓持有的股票;“柳钢股份”股票是基金宝元投资排名第六位的股票。
(责任编辑:范晓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