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开始了,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日向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发出通告。申报时间截至5月31日。
通告显示,广州市级统筹行政区域内(不含番禺区、花都区、增城市和从化市)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4月5日开始,开展200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5月31日。
市属参保单位、省属在市参加失业和医疗保险的参保单位,须到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办理申报手续,区属(不包括番禺、花都两区)参保单位,须到相应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手续。
申报基数是去年月均工资
通告表示,参保单位必须按本单位参保人员2007年1~12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的月平均额为其申报缴费工资。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不扣除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
申报基数必须经职工签名确认,否则申报结果无效,以防有些单位置实际工资不管,只按照最低标准参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