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单是保险的凭证,然而,一些代理人利用保险公司管理的漏洞,在收取保险费后,出具假保单、收条,甚至自办保险,侵害消费者的权益。也有一些代理人代消费者签名甚至退保,导致保单失效。
典型案例:国寿业务明星千万骗保案
2007年11月,位于湖南和广东两省交界的山区小城宜章县爆出“史上最大的寿险营销员骗保案”??中国人寿宜章支公司“业务明星”刘晓曼因涉嫌骗保于当年10月中旬被刑拘。
刘晓曼的骗保手段大致可以分为三部曲:第一步,不断吹嘘,凭借“业务明星”光环骗取保户信任;第二步,许以高额回报,进行“利诱”;第三步,收钱,用毫无效力的凭据蒙骗保户。
对于消费者手中的各种“保单”、“保费收据”、“收条”等,国寿宜章县支公司的答复是:这些都是“假货”,骗保案完全是刘晓曼的个人行为,诈骗所得并未进入公司账户,公司无法退钱。不过,这种说法显然难以得到保户们的认同,保险公司在“暂收费”和收取保费等环节上的漏洞才是导致该事件的深层原因。
点评及建议:
保险消费者要有防范意识,不要轻易相信高回报,保单要有原件,并要求业务员提供盖有公章的收据或者正式发票,缴纳保险费时,尽量选择转账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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