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性理财 天使与魔鬼同在
最近市场出现多个零收益理财产品,相关专家解释原因
任何理财都有风险,宣传时切忌一味夸大收益
案例
2006年底,市民陈先生花10万元购买了某银行的一款理财产品,1年后的去年底,该理财产品到期,可银行告诉陈先生,他10万元的理财收益只有39.6元。
不是个案
2006年、2007年,随着资本市场的牛气冲天,居民的理财意识空前觉醒,可以说,我国已进入到一个“全民理财”的时代。
日前,记者就这一问题采访了多位银行、基金等理财专家。民生银行重庆分行理财师陈松说,理财产品出现零收益,甚至负收益(亏本)都是正常的,因为这类理财产品属于浮动收益理财。浮动收益理财,收益既然是浮动的,当然既可以高浮(获取高收益),也可以低浮(存在的高风险)。他说,从理财合同本身看,银行不存在欺骗或违约的问题。这种现象不会是个案。由于去年很多理财产品推出时,挂钩H股、美股等海外投资工具,大多是看涨,而今全球股市跌声一片,随着这些理财产品的逐渐到期,低收益的产品还会不断涌现。
上投摩根基金公司一基金经理称,正如“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一样,理财是一种投资行为,既然是投资,就存在风险,出现零收益或亏损,都是正常的。买基金也是一样,基金投资也可能出现亏钱的情况。
据了解,最近市场出现零收益理财的产品已多达五六只。
3年前就发生过
据了解,今年初集中爆发的“零收益理财”,大多数是结构性理财产品,而结构性理财产品出现零收益,甚至负收益三年前就已发生。
2003年银行最早开始推出,这类产品部分本金投资债券以保证到期本金安全,剩下的极小部分本金投资于金融衍生产品,通过杠杆效应博取更高的回报。银行早期的结构性理财产品收益通常与美元LIBOR或者港币HIBOR挂钩,只要美元利率不上升或者不快速上升,则投资者就可以获得较高的收益;相反,如果美元利率快速上升,则投资者的收益就为零。这类产品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收益的高低主要取决于美元LIBOR市场表现。由于2003年以后的连续几年,美元连续加息,并且兑人民币贬值,早期推出的结构型产品不仅收益为零,而且折算成人民币的损失较大。许多外汇理财投资者,应该深有体会。
原因
据招行重庆分行理财师高承佳介绍,出现零收益的理财产品大多为浮动收益型、挂钩型结构性理财产品。比如,市民陈先生购买的那款理财产品,就是一款挂钩H股的结构性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与建设银行(0939.HK)、中国人寿(2628.HK)、中银香港(2388.HK)和招商银行(3968.HK)挂钩,产品到期收益取决于4只股票从2006年12月28日到2007年12月19日间的涨幅,计算公式为:16%-(涨幅最高者的涨幅-涨幅最低者的涨幅),如果为负,则收益为零。这4只股票中,涨幅最高的是招商银行,为96.25%;涨幅最低的是中银香港,为-2.62%。由此计算:16%-(96.25%+2.62%)=-82.87%,则最终收益为零。
在资金运作上,这类理财银行并不是将本金拿去炒股,而是将极少一部分资金投资于期权等金融衍生工具。比如,100%保本的结构性理财,银行先是拿低于97%的本金去买一个零息债券(假定买2年期的面值100元零息的债券,目前价格只要97元)。这样,银行手里就会多出3元钱。于是银行就会把这3元拿去购买挂钩标的的期权等衍生工具。如果到期时,这3元增值到15元,那么这款理财的实际收益就是15%;如果,运作不好,这3元亏掉了,那么这款理财的收益就是零,投资者只能按约定拿回100元本金。对于像95%保本、90%保本等等,银行运作的原理都是一样的。
专家 〉〉〉
天使与魔鬼同在
虽然一亮相就打了一个败仗,但结构性理财的优势还是客观存在的。从近几年的运作看,结构性理财作为国外理财市场非常成熟的一个品种,国内许多银行发行的结构性理财的表现都要远远高于定期储蓄、国债等投资工具。同时,经过几年的发展和经验积累,银行设计结构型理财产品更加成熟,更有针对性的选择投资者熟知的挂钩标的,比如收益与汇率挂钩、与股票挂钩等等。
比如,如招商银行2007年5月推出的1年期08中国系列之高折价H股表现联动人民币、美元理财计划,关联的四只股票均已发生触发事件,投资者到期获得12%和21%的收益,远远高于3.87%和3%的利息收益。
当然,如果挂钩的标的选择不合理,市场变化超过预期(比如,去年H股大涨,2008年又爆跌),结构性理财出现零收益,或负收益的概率也是很大的。可以说,结构性理财是一把“双刃剑”,天使与魔鬼同在,关键要看银行怎么设计和投资者如何选择了。
支招 〉〉〉
如何挑选结构性理财产品
银行结构性理财产品是银行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充分结合金融市场的表现,利用对己有利的因素博取较高收益的最佳选择之一。
首先,投资者应仔细了解这类产品的本金保证比例和挂钩标的,出现最低收益的概率大小,评估自己是否能够承受产品的本金风险程度;其次,结合金融市场的基本情况来分析和预期挂钩标的可能的表现,评估产品可能的收益;第三,应咨询银行理财经理,获取挂钩标的近期的市场表现情况以及对未来的展望,切莫过多相信历史收益,或以历史数据倒推出来的收益。
银监会 〉〉〉
理财产品买者风险自担
银行有责任提醒投资者
今年初,银监会有关负责人曾提醒投资者:“银行理财≠储蓄存款”。虽然银行理财产品相对股票、基金更为稳健,但本质上是金融投资产品,不是储蓄存款。是投资就必然有风险,理财产品购买者要承担“买者自负”的风险。即使是保证收益的理财产品,也可能存在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同时,该人士还指出“卖者也有责”。“卖者的责,核心之一就是风险提示,把风险说清楚,不能误导客户预期收益就是保证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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