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正值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着手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酝酿对交强险制度进行改革的大好时机。2004年5月起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是2006年3月国务院颁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上位法。从各大媒体传递出来的信息表明,法学专家和保险专家们初步达成的一个共识是,交强险应当剔除无责财产赔偿。这也许将是从根本上医治交强险“高保费、低保额”畸形现象的一剂良药。
考虑诸多确定和不确定因素,保监会决定大胆给交强险“动手术”。
即将启动的交强险价格听证会将考验监管部门的智慧和诚意。交强险降价是必然。只是此次对降价事项也召开听证会,显示了监管部门想通过听证满足民生诉求、还交强险“真面目”的决心。
(责任编辑:李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