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发改〔2007〕1458号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我司股东单位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股权转让的请示》(太保〔2007〕170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同意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宝钢化工有限公司、宝钢集团上海五钢有限公司和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将其所持有的你公司95,000万股股份、37,500万股股份、800万股股份和700万股股份转让给华宝投资有限公司。
请你公司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股权转让手续。
二○○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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