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寿险〔2007〕1429号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在河北设立分公司的请示》(长寿发〔2007〕5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筹建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二、该分公司筹建期最长为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开展保险业务。筹建期满未达到开业标准者,如无特殊原因,视为放弃筹建。
三、筹建就绪,你公司须向河北保监局提出分公司开业申请。经审核批准,方可开业。
二○○七年十一月十二日
热点标签:杭萧钢构 蓝筹股 年报 内参 黑马 潜力股 个股 牛股 大盘 赚钱 庄家 操盘手 散户 板块 私募 利好 股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