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祖兆林】近日,山东保监局出台了《关于加强财产险市场营销员管理的通知》,向违规代理、误导等扰乱市场行为开战,以切实维护广大投保人的合法权益。
通知将3种扰乱市场违规行为作为打击对象:一是“自由代理”,即产险营销员为牟取私利,对所有公司都代理业务;二是“飞单”,即业务员虽隶属于某一公司,但为了获取更高的利益,而将保单卖给另外一家公司;三是挂单,即将非法或违规的保险代理业务登记挂靠在合法营销员代理业务账下,而获取代理收入的行为。
《通知》要求,开展营销业务的财产险公司必须建立完善的营销员及营销业务管理制度,设立独立的业务部门或指定专人进行管理。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保险营销员的增员、上岗、执业管理、培训、业务考核、业务登记、手续费支付、人员流动等方面的内容。
山东保监局将不定期开展财产险市场营销员管理和营销业务专项检查,对仍存在违规代理的机构,一经发现将严查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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