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银行间
外汇市场发展需要,经
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汇复〔2007〕347号),11月8日外汇交易中心公布了《全国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为引导和规范市场交易,交易中心根据《交易规则》制订《全国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交易指引》,并同时发布。
根据交易规则,货币掉期交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
北京时间9:30—17:30,中国国内法定假日不开市,交易时间可根据市场需求变化由交易中心报主管部门备案后调整。货币掉期交易采用双边询价交易模式,交易的货币对为人民币兑美元、港币、日元、欧元和英镑。(周文渊/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责任编辑:聂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