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中国保监会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对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全面落实外部审计制度,对发现问题的机构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保监会称,自2005年1月《保险中介机构外部审计指引》发布以来,各保监局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落实。
保监会明确要求各保监局要将是否执行外部审计制度与换发许可证等事项相结合,在辖区内全面推行外部审计制度;各保监局可根据辖区内实际情况对保险中介机构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予以把关,对审计人员进行培训,并将监管要求及重点落实于审计项目中,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向管理水平较差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出具管理建议书,不断提高审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将外部审计与日常监管紧密结合,既要把非现场监管、投诉等渠道反映的情况作为确定审计对象、内容的依据,又要重视对审计结论的分析和总结,并在此基础上对存在不同问题的机构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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