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昨天,因质疑交强险存在“400亿暴利”而备受媒体关注的北京首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勇,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称交强险“存在每年400多亿元暴利”。据了解,孙勇是以快递的方式向有关部门寄送报告,目前尚未得到有关部门的反馈。
孙勇在上书中称,根据公安部的通报,到今年一季度末,全国共有机动车辆1.48亿辆,即使投保率为80%,每年保费收入也能达到830亿元。
根据公安部的通报,近两年道路交通事故为50万起左右,死亡人数不到10万人,受伤人数不到50万人。即使考虑道路以外的交通事故及没有到公安部门报案的轻微的交通事故,每年死亡人数也不会超过10万人,伤残人数也不会超过15万人,受伤人数也不会超过80万人,受损车辆也不会超过150万辆。
按照目前保监会公布的责任限额计算,每年死亡伤残赔偿金的赔付数额不会超过125亿元,医疗费用的赔付额每年不会超过64亿元,财产损失的赔付额也不会超过30亿元,每年救助基金的赔付也不会超过3亿元。以上四项合计,只有222亿元。那么,目前交强险还会存在每年400多亿元的利润。
孙勇指出,交强险提取的准备金中会暗藏着数百亿元的“节余”。按照保监会规定费率,每年保费收入应该在1000亿元以上,即使投保率为80%,也能达到800多亿元。“可是按照现在的责任限额,每年的赔付总额也超不过200亿元。根本没必要提取高达400亿元责任准备金。”
孙勇认为,交强险的责任限额过低,应与国际接轨,提高到5000万元。他指出,目前大部分国家,保险责任限额是年度费率的数千倍,有的高达数万倍,并在文中举了德国、日本的例子,如德国每次事故的总赔偿限额是车辆年保费的5万~100万倍。可是中国只是9.93~1200倍。(广州日报史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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