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传媒大学工作了18年,学校却没有给自己办理、缴纳养老保险金,年近六十的李女士将中国传媒大学告上法院,朝阳法院今天(30日)通报,法院已经正式受理此案。
李女士在起诉中称:1989年至2007年,她一直在中国传媒大学所属的后勤服务中心工作,连续18年,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
但中国传媒大学没有与她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她办理和缴纳养老保险金。李女士认为,由于传媒大学怠于履行其应尽的义务,不依法为自己办理养老保险,致使自己无法正常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传媒大学的行为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给自己的生活造成极大的困难。自己曾经多次向校方提出这个问题,希望校方给解决,但是传媒大学却一直不能给予合理的答复和解决。因此,她只能将学校告到法院,要求传媒大学支付养老金7800元、经济补偿金1950元,判令传媒大学从2007年8月起每月按时支付养老金1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