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监会公布的《暂行办法》,保险公司必须依规定委托受托人和托管人,由受托人、托管人根据协议约定,分别负责保险资金的境外投资运作和托管监督。因此,市场人士预计,这将为海外及本港的基金管理公司和银行带来商机。
据统计,截至今年6月,内地保险资金有近45%投资在债券,投资在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债券)的比重更高达78%,股票则仅占整体资产的11.8%。
“开放保险QDII资金出外投资,当然有利香港的金融发展”,香港投资基金公会执行董事黄王慈明说。她认为,由于不少资金会投放在香港,对于现有基金管理公司来说,应可随保险QDII资金来港,而多了托管或管理生意。
大福资产管理罗功恒认为,内地逐步安排资金“走出去”,不但直接惠及股市交投,也为他们带来不少商机,该行近年便推出了不少针对内地资金和新到港人士的投资计划和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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