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专题工作组昨日公布的金融发展纲领建议指出,香港拟发展在交易所买卖的商品期货及期权,作为起步点,计划发展黄金和能源产品。
建议指出,特区政府要委聘独立顾问进行研究,探讨发展商品期货的相关条件和规则细节,并提出具体建议。
另外,建议提出在2007至2008年落实在香港发展人民币期货及期权市场,并先以不交收形式进行,在情况许可时逐步发展可交收的人民币期货及期权,可考虑组合包括人民币兑美元、人民币兑港元、人民币兑欧元及日元等。港交所近日透露,该所已就人民币期货拟定有关方案,该产品最快可在今年6月推出。
(责任编辑:聂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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