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工资1589.5元 “月还款额”却过万元
盛鑫嘉园假按揭案再掀波澜———
本报讯 本报自9月15日开始独家报道的盛鑫嘉园假按揭案发展至今,两大银行———建行、工行已同陷“按揭门”。其中,建行通过丰台区法院对38名“假按揭房主”的起诉因当事人到北京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报案而缓期开庭,而于6月30日就已判决的工行假按揭案,涉案当事人在上周末接到了“执行通知”。
核对名字、调卷宗,忙碌了一阵后,执行通知单中所写的第一项内容谈话终于开始,负责谈话的是林法官和吴法官。
“这是假按揭,我们又没拿到贷款,也没有拿到房子,全是公司做的,怎么能判我们个人偿还房贷,还要执行我们个人?”假按揭当事人之一孙女士说。
“你们当时有没有签字?”林法官问。
“签了。但那是在告诉我们是福利分房的情况下签的字,我们是被骗的!不签我们就要被辞退。”当事人开始抢着回答。中盛鑫公司总经理陈德宝也证实“职工们说的都是事实,贷款和房子他们没有拿到,应该由公司来承担经济责任。”
“你们既然签了字,法院的判决就没有错。你们在签字的时候就应该想到后果。你们是第一被告,银行要求执行,就要执行到你们个人;中盛鑫公司是第二被告,承担的是连带责任。”
现场乱了,因为当事人手中的“执行通知”白纸黑字写得很清楚,“接到本通知后二日内履行该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执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责任编辑:姜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