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了更好地保护公众投资者利益,促进国内基金业健康发展,8月25日,搜狐财经特邀业内知名专家以研讨会的方式共同探求基金业的多赢之路。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 宋一欣出席研讨会并发言,他表示:基金封转开不是唯一出路 修改契约缩短存续也是良方。
封转开也不是唯一的出路。封转开还是应该搞,有些基金还是应该搞,不是说每个基金都不要搞封转开。一部分可以,但是不是所有都做得好,另外一个实际上对那些封闭式基金,我觉得可以考虑缩短存续的做法,有些存续的时间太长了,你缩短一些,可以修改契约,缩短以后,这段时间不能搞封转开,不能赎回来,这样就把它稳定了。反过来说,证监会批的封闭式基金还可以再发,不是说不可以发,封闭式开放都是可以发的,甚至说,刚才李总讲到一个问题,一百个亿到现在赎回二三十个亿,开放式基金,这些开放式基金按照证券投资法,转换基金类型,我们说转开,同样也可以收回去,好的自动的依法的把它变成封闭式的也是可以,封闭式不一定是不好的东西,只不过现在造成了这样由于基金管理人,就是出租司机的不良行为,造成了这么一个问题。我是觉得要求基金管理人,实际上应该每年都召开持有人大会,持有人大会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分红问题,对一般投资者来说是分红问题,分红问题有一个持有人大会起作用。
现在实际上,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实际上管理人越位了,管理人只是一个受托人,他现在起的作用是权利无限扩大,他想怎么干就怎么干,这一点我觉得是要改变的。第二个需要改变的东西,你现在说,就是一个条例,证券投资的一个条例,条例里讲到每年分红一次,有些基金说每年分红至少一次,大概有几家呢?好像有七个。大于等于一,这样一个情况,我觉得索性如果你所规定,比如一年分四次,这个也是比较简单的,你就一年两次,索性明确,这种模糊性,实际上给持有人和管理人之间造成的不确定性,也造成不必要的矛盾,你可以把它确定化,实际上你如果说没有利益分红,零分红也是分红的表现,你分一次,我不说不良行为,是少一个误解存在的。我觉得这是第二个。
第三个,实际上以实现收益的90%这个收益分配,这一点,这个监管部门严肃监管的问题,它显然监管的我觉得是不够的,到底是不是做到90%的问题。我们今天不是说一家的多少,或者别的数字,以实现收益90%,这一点非常明确。
第四个,我觉得如果说有些基金历年来没有分红的,现在给分了,现在也没有分,管理费、托管费都提了,如果以实现收益的,我觉得应该不分红。这个监管部门应该做的事情。大家投资收益相互有一个回报,这个是一个制度的问题,当然另外一个是要防止基金管理人当中一些利益疏松性行为。我在这个上面统计了一下,有一些不良行为的一个数据。我简单说一下。我把深交所上的那个统计了一下,从03年以来,54个基金当中有28个分过红的,没有分红的有26个。有封闭式的基金管理公司,有四家所有的下面基金从来没有分过红的,旗下的一半以上没有分过红的有五家。反过来来说,145个开放式基金当中,只有一个没有分过红,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封闭式基金大部分都是规定每年分红一次,除少数分红一次以上,开放式基金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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