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首页-新闻-体育-娱乐-财经-IT-汽车-房产-女人-TV-视频-ChinaRen-邮件-博客-BBS-搜狗 

财经频道 > 理财频道 > 理财规划-搜狐财经 > 结婚 教育-搜狐财经
父母为儿女结婚买房 儿女离婚房产归谁所有
时间:2006年08月03日09:15 我来说两句  

 
财经博客 张军“国有制”的喜宴 艾葳2007年中国股市是属于散户的年代
来源:北京晚报

  时下,父母为儿女结婚买房的情况十分普遍。但这样的房产在儿女离婚时如何分割,属于子女个人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却很少有人清楚。

  案例

  胡某和陈某4年前结婚。婚前,胡某的父母为儿子结婚买了一套商品房,还添置了不少大件家电。
此外,胡某家有一枚祖传的翡翠戒指,惯例是婆婆传给儿媳,胡某的母亲将这枚戒指传给了陈某。婚后4年,胡某陈某性情不合打算离婚。胡某父母不知道当初他们给儿子买的房子和电器属于谁?儿媳妇是否也能分得房产?给儿媳妇的戒指是否还能收回?

  婚前赠品均属婚前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2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此外,尽管司法解释中的该条规定仅限于购房出资,但对于实践中可能发生的购买其他物品的出资,同样可根据该条规定作出相应的归属认定。

  由此可见,胡某父母在胡某结婚前为胡某买的商品房和大件家电,如果房产登记在胡某名下,并且没有明确房产及大件家电是赠与胡某夫妇双方的,应属胡某的婚前财产,即属其个人财产。则离婚时陈某无权分得。

  但是,胡某的母亲将祖传戒指在胡某婚前给了陈某,应认定为赠与陈某个人,属其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胡某的母亲无权要求陈某返还。

  婚前财产归个人

  以前的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房屋和其他生产资料经过8年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时至今日还有很多人认为婚前财产经过一定时间就转变成夫妻共同财产。而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则规定:除非夫妻另有约定,否则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对个人婚前财产没有约定,则这些财产不因婚姻延续转化为共有财产,婚前的财产永远是个人财产。

  赠与公证可做诉讼证据

  律师表示,扩大一步说,如果父母是在子女结婚后为其购房出资,又没有明确是赠与一方的,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父母只想赠与自己的孩子,而不是小夫妻双方,则父母可在赠与时明确表示是赠与一方的,最好做一个赠与公证,以免日后产生纠纷而没有相关证据。

(责任编辑:廖翊珺)



共找到 个相关新闻.

我来说两句 全部跟贴 精华区 辩论区

用户:  匿名发表:  隐藏地址:
*用搜狗拼音输入法发帖子,体验更流畅的中文输入>>

设为辩论话题      


热门财经特别推荐

相关链接





搜狐短信 小灵通 性感丽人 言语传情
三星图铃专区
[周杰伦] 千里之外
[誓 言] 求佛
[王力宏] 大城小爱
[王心凌] 花的嫁纱
精品专题推荐
短信企业通秀百变功能
浪漫情怀一起漫步音乐
同城约会今夜告别寂寞
敢来挑战你的球技吗?
 精彩生活 

星座运势 每日财运
花边新闻 魔鬼辞典
情感测试 生活笑话


今日运程如何?财运、事业运、桃花运,给你详细道来!!!





月亮之上
秋天不回来
求佛
千里之外
香水有毒
吉祥三宝
天竺少女

上证 沪B 中300 深成 深B

股票查询


频道精彩推荐

·纪念唐山大地震30周年
·车臣匪首巴萨耶夫被击毙
·印度孟买发生连环爆炸
·2008奥运会 NBA 科比 F1
·男篮世锦赛 姚明 王治郅
·2006年世界杯 刘翔 篮球
·女足亚洲杯 体育彩票
·mpv suv 跑车 微型车
·2006广州车展
·国美收购永乐 奇瑞V5






约定
爱如空气
离歌
江湖笑
城里的月光
太委屈
迷糊娃娃可爱粉红卡通
四季美眉给你最想要的

搜狐分类 ·搜狐商机

财富八卦

·商品渐丰 走进真实朝鲜
·领导人获赠的外国珍宝
·啥是登峰造极的豪华房车
·叫价2.5亿中国第一别墅
·北京最早出现的美女广告
·领导车队出行的特殊待遇
·教师是怎么买得起别墅的
·最不要命的十种工作(图)
·中国公路奇观令人看傻了
·06最新版央视美女排行榜
·作呕的烧鸡加工全过程
财经专题推荐

·新农村建设 权证 油价
·深圳高峰会 人民币升值
·海外上市 股权分置改革
·重启IPO 医改方向之辩 

24小时点击排行



设置首页 - 搜狗输入法 - 支付中心 - 搜狐招聘 - 广告服务 - 客服中心 - 联系方式 - 保护隐私权 - About SOHU - 公司介绍
Copyright © 2008 Sohu.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搜狐公司 版权所有
搜狐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2728061 举报邮箱:jubao@contact.so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