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郭茹
昨天,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新质押式国债回购交易《交易业务指引》(下称《指引》),对将推出的新质押式国债回购交易的流程进行了规定。
5月8日,上证所就将正式推出新质押式回购交易。 与老质押式回购相比,新质押式回购重点建立了国债回购“质押库制度”,以从机制上防范券商挪用客户国债回购融资的违规操作,并基本消除了券商非法挪用客户债券在制度和技术上的漏洞。
根据《指引》,上证所推出的新质押式国债回购分为1天、2天、3天、4天、7天、14天、28天、91天和182天九个品种,从交易环节来看,则涉及提交质押券、转回质押券、融券回购交易以及融资回购交易四种申报类型。
新发布的《指引》还指出,所有上市国债都可经入库申报后作为质押券,质押券将被换算成标准券用于新质押式回购交易,质押券经出库申报后可以进行现券交易;新质押式回购收费标准按照现行质押式回购相同期限品种的收费标准执行。
新质押回购将实行“新老划断”逐步过渡的方式,即从5月8日起,上证所将新推出一组质押式国债回购品种,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实施细则》的规定;对于原挂牌的质押式国债回购品种,各会员仍可以按照原国债回购交易模式在到期日滚动续做,但不得扩大。
新的质押式回购按照证券账户进行交易,彻底防范标准券串用风险。在此基础上,交易系统还对回购交易进行前端检查,只有在标准券足额的情况下,融资回购申报才有效。这使国债回购交易安全性与现货交易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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