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买房前先查物业资质 装修不用交管理费 对服务不满欠物业费不成
8期大讲堂调查显示 读者最关注物业纠纷 80余位读者曾与物业有过不快———
截止到目前,本报律师大讲堂8期涉及房地产的调查问卷显示读者们最关注的话题是物业纠纷,共有80余位读者提出了在物业方面遇到的不快。本报特选取部分有代表性的问题请律师解答。
有业主曾形象地把业主与物业的关系比喻成婚姻关系,也许这桩由发展商“包办”的婚姻从一开始就不可避免地会有一些不和谐的因素埋藏其中,但若购房者能够做到理智消费的话,这种婚姻也未必都充满火药味。
恋爱篇 见面
“订婚”之前先外调
“婚后”事宜明约定
我身边有不少朋友买房,听他们反映与物业之间或多或少都有摩擦,这使有购房打算的我心有余悸。请问,业主怎样做才能在日后与物业的过招中不至于处于劣势?
律师团解答
前期房子与物业“捆绑销售”并不稀奇,这要求购房者在签约前先对未来的“管家”进行外调。
首先,要向开发商了解小区未来的物业管理公司的资质情况及以往的业绩、口碑等,做到心中有数。
其次,问清提供服务的具体内容及标准。如楼道内卫生一天打扫几次、是否代送报刊、保安巡视的范围等问题。
第三,了解房屋使用维修方面的管理制度,特别是对物业的一些禁止性规定要先期进行了解。比如,有些小区规定业主不能私封阳台、自行车不能上电梯等等。这些细节是日后最易产生纠纷的环节。
最后要了解物业的收费标准。物业费是“细水长流”的一项支出,不能忽略其在日常开销中所占的比例。
律师团提示
若购房人对物业的一些禁止性规定不能接受,建议不要买这里的房子,切不可把希望寄托于日后的“磨合”上。
另外,今年元旦起本市开始推行的现房合同及修订后的预售合同都明确规定,要将前期物业的相关问题明确在购房合同中进行约定。
(责任编辑:廖翊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