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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北京现代商报报道,在充满机会和竞争的现代社会,“跳槽”成为职场中很寻常的事。一旦职业变了,此前买的人身意外险是否也要做相应的变化呢?
山西的王先生今年6月份之前还在一家银行做普通职员,6月份他跳槽进入某矿产公司担任现场施工的爆破职务。没想到,刚到那没两天,就因公司施工过程中的一次意外事故,导致大腿骨折,住院30多天,共花费了医疗费1万余元。他想起今年2月份在银行工作时曾买过一份意外伤害险,遂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但保险公司却拒绝理赔,理由是:王先生职业变化增加了保险的风险,属于保险公司拒保的职业,而王先生本人没有及时告知保险公司,所以按照相关规定拒绝赔付。
有关专家对此给予了解释:意外伤害保险与普通人寿保险不同,并非以被保险人的年龄及性别为费率拟定的标准,而是按被保险人职业的危险程度制定费率,职业危险越高者伤害险保费就越贵。 (责任编辑:骆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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