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正值“个税改革听证会”举行之行,中煜华税务师事务所主任税务师黄远做客搜狐,与各位网友在线探讨了有关个税改革与个人理财的相关话题。
黄远:今天如果说上网的主要是工薪阶层,大家可能主要关心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的问题,如果说上网的网友中收入比较高的阶层多,可能更关注关于加强自行申报和关于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还有即将修改的公司法会给他们产生什么影响。
主持人骆祖金:听说很多富人通过注册公司的形式来采取收入避税。
黄远:通过统计看富人很多都有公司,很简单的道理,如果是一个个人,一切开销取得了发票,除了有可能中奖之外没有什么税务,富人来讲有很多的收入可以跟公司混淆在一起,开公司发票至少有地方,所以你看所有的富人一定有公司。另外中国有一个特点,一个是要有公司,二是做房地产。
主持人骆祖金:我记得在《穷爸爸富爸爸》的书里面就提到过富人通过开公司避税,可能对于很多工薪阶层来说这种开公司的方式是可望而不可及,或者说还没有达到那样一个层次,一个国家公司法跟个人所得税法是不是有一些可以通融的地方,这样可以通过相互的转化达到避税的目的,是不是有一这样一种说法?
黄远:富人开公司就像我说的几个好处,一个是把个人的税加入到公司的费用之中,相当于把个人所得税转化成企业个人所得税,通过加大费用来降低企业个人所得税,同时在分红层面中国还存在着长期不分红,就是股东不分红,继刘晓庆案之后,税总也曾经调研过这些富人是不是调了个人所得税,发现一个是这些富人不给自己开工资,一个是有利润不分红长期借款,所以总局针对这个出了一个文件。一个是个人借款超过一年以上归还,使用分配要征收一道个人所得税。一个是利润,如果一年不分征收个人所得税。但是当时这样一做以后,对那些免税的公司产生了很大的冲击,比如说高科技企业,是三免三减半的,为了上市三年业绩要表现得很好,所以他把利润充分的报了进来,但是这条税法如果说利润在账上,如果分要征,不分也要征,后来税法又出了一个文件把第二条取消了,但是第一条个人借款超过一年不还征税。但是税法执行层面避税很容易,因为超过一年,企业只要借新还旧就可以了,所以尽管这个文件制定的,想达到调节富人不交税的问题,但是实际上从避税层面很难去实施。 (责任编辑:骆祖金) 搜狗(www.sogou.com)搜索:"个税法 富人避税",共找到 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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